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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29K/2023-01601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W3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科发人才【2023】9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429K/2023-01601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标      题: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W3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科发人才【2023】9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22日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W31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人才【2023】92号

李秀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建议

  《建议》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强度,引导企业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力度,支持科研机构、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同开展R&D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R&D经费投入水平。依托高新区、科技园区,建立完善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加强合作、抱团发展。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地区间交流合作。

  (一)省科技厅始终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企业创新发展,进而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启动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实施办法》(吉科发人才〔2021〕200号),该政策实行“免申即享”,鼓励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对中小微企业R&D投入增量和大型企业R&D投入增量、存量进行补助。2022年,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厅等有关部门完成2020年度补助资金拨付和2021年度补助资金核算、公示、报批等工作,共投入1.02亿元用于企业2020年度(324户,2978.4万元)和2021年度(706户,7221.4万元)R&D投入补助,累计共有1030户次企业享受到了该政策“红利”,资金支持力度和享受政策企业数量均大幅增加。该政策出台以来,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企业研发投入实现大幅“跃升”,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促进了企业创新发展。根据省税务局统计数据,2021年全省符合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补助统计的企业的研发投入总额达到了219.4亿元,相比上一年度增加了61.9%。

  二是支持企业深度参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撑企业创新发展。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年度项目指南》中明确鼓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或产学研合作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设立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揭榜挂帅”等项目类别,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等工作。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联合基金,支持企业参与基础研究。支持企业参与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的编制及项目评审工作,打造企业创新策源地。在2022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企业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数达到325项,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为17837万元;企业作为参加单位共立项483项,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为23693 万元。通过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将解决一批科技企业创新发展难题,实现产品升级与迭代,为实现企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基础。

  三是激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生动力”,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支持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全省共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33家,在孵企业3727户。建立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四位一体”扶持培育体系,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加紧织密科技型企业孵化政策网。孵化培育了“独角兽企业”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隐形冠军企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产业链源头高科技企业。积极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飞地”模式,浙大校友(长春)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考核评价,通过“奖优罚劣”,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建设,每年对10户左右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效突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推荐阿里云创新中心长春基地、吉林省云聚会众创空间、交泰科技生物医药创业孵化众创空间、吉林正泰众创空间、星光空间5个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并获批。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赛事,对获奖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四是多措并举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扶持壮大了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截至2020年,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总数累计达到1049户,累计投入R&D补助资金2.85亿元,超额完成了“到2020年认定扶持1000户”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助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2022年共完成1804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相比2021年度增加了32.6%。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截至2022年底,吉林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3112户。强化金融助力科技企业。2022年累计向银行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相关信息5312户(次),银行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167亿元。推动吉林奥来德、长春研奥2家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实现我省企业科创板“零的突破”。

  五是组织实施了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23号),推动初创企业、在孵企业加快“破茧”,成长为具有高质量、高价值、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中设立了“破茧成蝶”专项,2月3日,印发了《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目前,正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下步将组织对申报的项目开展评审论证工作,择优立项并组织实施。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惠企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吉林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23号)、《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4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吉科发人才〔2022〕225号)、《吉林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具体举措》(吉科发人才〔2022〕224号)等系列惠企政策,推动相关政策举措尽快落地生效,助力企业科技自立自强。二是继续组织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继续鼓励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对中小微企业R&D投入增量和大型企业R&D投入增量、存量进行补助。三是继续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通过省科技发展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产品迭代升级。

  (二)省工信厅通过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积极推动国家、省、市(州)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分级建设,进一步组建吉林省工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创业孵化基地转型升级等方式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目前,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81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9个,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个,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0家。

  二、关于“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建议

  《建议》提出,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共同研发创新产品,实现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孵化器服务能力,降低企业研发费用,提高创新效率,形成创新集群。积极构建共性技术平台,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技术开发、产品检测服务。引导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联合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

  (一)省科技厅在促进科技成果化工作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吉林省科技创新生态优化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修订了《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制定了《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奖励办法》,启动修订了《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供了政策支撑;鼓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或产学研合作方式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设立企业关键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揭榜挂帅”等项目类别,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等工作,2022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支持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483项,财政资金支持总额为23693 万元;启动首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项目,4家单位成功揭榜;聚焦“六新产业”发展,新启动了黑土地、梅花鹿、碳纤维、肉牛4个重大科技专项,继续实施核心光电子、新能源高效利用、重大疾病防治3个重大科技专项,持续为“千亿斤粮食工程”“千万头肉牛工程”等我省重大部署提供科技支撑;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两年来支持1205项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速4.7%,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7.0%。《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1》显示,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投资方式承接科研成果合同金额近10.6亿元,位居全国第10位;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产出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合同金额7.6亿元,位居全国第5位;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合同金额占本地产出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的比重达94.3%,位居全国第2位。近年来,省科技厅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1.企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有效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凸显。实施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引领计划,一汽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大科技专项第一批项目集聚全国44家创新主体825名科研人员共同揭榜攻关。围绕新能源、新装备等5个重点产业,由中车长客、长光卫星、吉林化纤等头部企业牵头组建9个省重点产业科技联盟(创新联合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融会贯通。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P3实验室获批成为东北三省唯一一家以企业为主体的非公益性P3实验室。支持一汽集团、中车长客、吉林化纤、通化东宝、百克生物、长光卫星、国网吉林电力等重点企业开展重大创新研究,成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核心技术,基于红旗E-HS9车型开发的车端控制自主泊车系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中车长客国内首列新一代智能城际动车组正式投入运营,“吉林一号”在轨卫星已达89颗,吉林碳谷碳原丝产能达16万吨。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成效显著。启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全力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壮大。启动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鼓励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科技企业兼任“科创专员(科创副总)”。制定出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惠企政策直达“免申即享”,累计补助1030户企业,补助资金1.02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3112户,同比增长7.2%。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前三季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金额2.59亿元,减免税额6475万元。三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逐渐增强。启动首批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项目,4家单位成功揭榜,引导企业投入研发经费2490万元,达到财政资金投入的2.8倍。聚焦“六新产业”发展,新启动了黑土地、梅花鹿、碳纤维、肉牛4个重大科技专项,继续实施核心光电子、新能源高效利用、重大疾病防治3个重大科技专项,持续为“千亿斤粮食工程”“千万头肉牛工程”等我省重大部署提供科技支撑。光华微电子12英寸全自动晶圆探针台开始量产,长光辰英智能单细胞精准分选系统突破了我国单细胞研究与产业化应用瓶颈,长春赛诺迈德自动化和数字化技术解决了临床实验室自动化难题。四是金融助力科技企业跃升发展。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分行开展战略合作,向银行提供科技企业相关信息5312户(次),吉林银行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167亿元。举办5场科技金融路演活动,邀请创孵机构、投资机构投资人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洽谈和交流。推荐的3户科技企业进入“省级拟上市挂牌科技企业后备资源库”。五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支持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全省共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33家,在孵企业3727户。建立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四位一体”扶持培育体系,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加紧织密科技型企业孵化政策网。孵化培育了“独角兽企业”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隐形冠军企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产业链源头高科技企业。积极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飞地”模式,浙大校友(长春)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的考核评价,通过“奖优罚劣”,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每年对10户左右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效突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

  2.科技成果提质增效明显,成果转化活力得到新迸发。一是支撑成果转化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遵循。制定《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励办法》,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体活力。出台《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解决科技成果“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的问题。深化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出台《吉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首批认定延边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东北电力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北华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省农业机械研究院、吉林省生物研究所、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10家高校院所为赋权改革试点单位。10家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102个,转化资金3775万元,其中9家试点单位已完成收益分配,超98%收益分配给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院所均制定出台了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二是成果转化投入不断加大。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和技术交易补助类别项目中新增加科研人员技术交易补助,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类别项目,拟投入2000万元,支持企业破解技术难题,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首次探索以创投引导的形式,投资3305万元,支持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超过2.4亿元。三是创新平台支撑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高。推动一汽集团国家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围绕碳纤维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需求,筹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作物种质资源2个省实验室。整合创新资源,新建省科技创新中心15个,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积极打造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新型研发平台,引导和支持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共认定了45家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其中,企业作为主体建立新型研发机构42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深度合作建立省重点实验室。进一步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中科院长春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服务企业发展水平与效率,支持企业牵头建立科技成果检测检验、集成与二次开发、技术示范推广等服务平台。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六新产业”为主攻方向,以“四新设施”为建设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2022年出台的系列振兴发展吉林产业政策,面向我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需求,鼓励符合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件的中小企业单位,申报建设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

  3.成果转化牵线搭桥能力提档增速,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一是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依托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全年举办成果对接、项目路演、融资对接等活动16次,促成技术交易22项,涉及专利及技术成果56个,成交金额519万元;新增入库成果2523项,累计达到65995项;新增入库需求483项,累计达到15964项。全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2564份,合同成交总金额52.63亿元;新认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2家,累计达到106家;新培训技术经纪人270余人,累计达到1400余人。二是建立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常态化对接机制。全年共举办23场企业进高校院所、高校院所进企业系列活动,组织16场科学家与企业家交流活动,光机所、应化所、地理所与中车长客、迪瑞医疗等26家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41家企业与域内外研究所签署了新的技术成果转化协议,“院地合作”成果转化模式不断熟化。长春市组织40场“长兴·科创”项目路演及投资对接会,入库项目81项。积极探索“筑巢引凤”模式,推动地方政府、企业建设院士科研产业园、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吸引科技成果转化。长春莲花山院士科研产业园首批吸引了陈学思院士团队的“可吸收医用手术缝合线”成果落地转化;中科吉林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性能低游离聚氨酯弹性体技术”“北斗农机无人驾驶系统”等成果,孵化出吉林中科优锐、吉林中科原动力等26家企业。三是持续深化科技合作共享。举办院士进吉林活动,邀请25位中科院院士走进中国一汽和长春新区,为我省企业发展建言献策。继续深化吉浙对口合作,主办吉浙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推进会,累计发布科技成果2500项,企业技术需求236项,签约合作项目46项。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举办中国-白俄罗斯创新论坛、主办东北亚产业技术论坛,深化与周边国家科技交流合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度,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水平,具体举措如下:

  1.不断强化科技创新的目标导向,持续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内生源动力。强化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可转化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实施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汇聚全社会科技力量攻克“卡脖子”难题。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不断向应用基础研究倾斜,强化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效率。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新设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提升区域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大向科技企业倾斜力度,提升科技企业的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能力。

  2.不断吸引域外科技资源助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外生供给力。深化与浙江的对口合作关系,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流动与合作。积极推进与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的合作,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产业迁移等多种合作机制,引导企业与科技成果的精准对接。吸引域外知名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入驻或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域外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3.不断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驱动力。继续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启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实施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更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到科技企业兼任“科创专员”。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力争突破3500户。积极发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作用,驱动沿链企业升级换代和技术创新。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不断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政产学孵金介用深度融合。加快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积极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4.不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持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力。充分释放国家技术转移东北中心功能,加强与黑龙江、辽宁等其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联动。加快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促进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大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力度,持续培养一批懂技术、懂科技金融的专业化技术经理人。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建立科学家与企业家对接交流机制,加快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二)省发改委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每年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组织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全省共有19家创新型企业通过认定。下一步,继续引导企业推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持续加大创新投入,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

  (三)省教育厅通过强化服务职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2022年凝练并发布企业技术需求132项。2023年,对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率先对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领域企业的技术需求进行了调研。长春三友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易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百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特必克制动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出难点问题,技术需求已向高校发布,吉林大学等7所高校遴选推荐了11条技术研发方案。下一步,将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扎实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推进校企对接洽谈、项目路演、“揭榜挂帅”等活动,为企业“卡脖子”技术选择最优研发方案,结合吉林省教育厅科研研究项目,酌情纳入“产业化培育项目”予以支持;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紧紧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主题,牟定重点产业建设目标,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持续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创业,引导中小企业进入园区,以“分级孵化、充分引导”为原则,推进“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模式,培育初创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有规模的高速成长企业,依托高校科研优势,提供技术研发的配套环境,促进园区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近年来,我省通过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并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工作中。一是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争取将企业有关专家纳入到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专家范畴;二是推动我省优势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通过完善标准体系,制定并实施相关标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下一步,将继续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加入到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参与到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中。目前,国家正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培优计划,企业可以通过参与团体标准化活动来提高技术标准水平,促进标准与科技创新融合发展,稳步提升质量水平,增加产品竞争优势。支持企业建立并完善标准化制度,鼓励企业根据其自身科技创新水平、产品特点和发展趋势,确立标准化方针及目标,制定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标准化规划,使企业标准化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做好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和建设的帮扶和指导,确保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开展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评价服务活动,为我省企业标准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持续鼓励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和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挖掘企业标准潜在实力,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省工信厅通过推动创业孵化基地转型升级,推动综合性孵化园向产业型孵化园转变、产业孵化园向“专精特新”孵化园升级,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融合,加快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关于“完善科技人才支撑体系”的建议

  《建议》提出,鼓励技术人员、高校师生等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开办企业,吸引更多的海外科技人才回国创业。加强对企业科研和管理骨干的培训,鼓励科技中小企业建立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研发机构等。支持企业开展技术革新、技能大赛等技术创新活动,充分调动职工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职工科技素质。

  (一)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定政策,补短板,抓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生态,积极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制定出台《吉林省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军令状机制实施方案》,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形成机制和资助方式,坚持创新不问出身、不论资历、不设门槛,支持有真才实学的科研人员针对产业需求,挂帅出征,主动承担科技创新任务。二是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负面清单+诚信+绩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试点的意见》,建立以诚信为底线的科技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为人才“松绑减负”。三是制定出台《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下放本级管理权限,让“专业事”由“专业人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让论文回归“初心”,确保科技人才选拔培育工作健康发展。

  2.构建科技人才培育体系。围绕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在省科技发展计划人才专项中设立了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卓越人才(团队)项目,构建了青年科技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梯次梯进衔接的青年科技人才培育体系。一是积极培育中青年、青年科技人才。2023年度,投入2000多万元,支持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卓越人才(团队)87项、投入850万元,支持青年成长科技项目71项、投入600万元,支持杰出青年科技人才10项、投入472万元,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9项。二是积极向国家推荐高层次人才。2020年以来,累计向科技部推荐各类科技人才(团队)131人(个)。

  3.强化科技人才政策激励。配合组织部制定《关于激发科研人才活力支持科研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配合人社厅制定《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制定《吉林省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激发吉林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起草《关于完善吉林省科技激励机制的若干举措》,聚焦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以科技人才为激励重点,以勇担使命、潜心研究、创造价值为激励导向,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激励广大科技人员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各展其能、各尽其才。

  4.启动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印发了《吉林省科技人才助力企业创新跃升三年行动方案》(吉科发人才〔2022〕245号)。鼓励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科技企业兼职担任“科创副总”,面向省内科技企业,每年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200名左右科技人才入驻省内企业兼任2年“科创副总”。

  5.推动企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支持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建设,建立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管理部门“四位一体”扶持培育体系,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加紧织密科技型企业孵化政策网。孵化培育了“独角兽企业”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隐形冠军企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产业链源头高科技企业。积极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飞地”模式,浙大校友(长春)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高质量建设,给予后补助支持。推荐阿里云创新中心长春基地、吉林省云聚会众创空间、交泰科技生物医药创业孵化众创空间、吉林正泰众创空间、星光空间5个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并获批。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赛事,对获奖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6.组织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培训。围绕吉林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现代企业管理智能化、科技项目管理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培训,为科技型企业解读科技政策法规。组织专家深入通化茂祥制药、力神药业等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历程、经营情况、政策需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优化以及政策把握等方面,同企业负责人、科研人员、一线生产人员进行座谈交流,面对面答疑解惑。

  7.鼓励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自2020年启动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工作以来,共认定了45家新型研发机构,其中科技型企业作为主体,建立新型研发机构41家,占比达到91%。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在以往支持基础上,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景俊海书记的讲话精神,助力科技人才成长,为科技自立自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省教育厅通过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科技人才支撑体系。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开展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建设(培育)114个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推进校企协同技术攻关。突出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建设第五批省级研究生工作站63个,全省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总数达到240个。下一步将深化产教融合,推动研究生培养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推动建设以吉林大学为核心、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联盟,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对试点工作作为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因素考虑,建立吉林特色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持续推进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重点围绕高层次人才紧缺领域,支持建设10个省级研究生产学研协同培养示范基地。

  (三)省人社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升级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工作力度,留学归国人才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1.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加大对留学回国人才支持力度。一是依托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项目,遴选出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向国家进行推荐,争取国家项目支持。我省参照人社部资助额度,按1:1的比例进行匹配,助力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二是为进一步加大对留学人员在我省开展科技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着力营造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留学回国人才发展环境,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吉创新创业,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工作。充分发挥省人才资金激励、带动和示范作用,每年择优遴选资助20个项目,其中优秀项目10个,每个资助10万元;启动项目10个,每个资助5万元。

  2.充分发挥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作用,助力留学回国人才发展。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是我省现有的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已成为吉林省规模最大、孵化体系最完善、孵化队伍最专业、留学人员聚集度最高的综合产业园区。自1999年成立以来,创业园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强化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孵化抚育体系,提高对海外留学人员的服务水平,搭建起了一流的创业平台和交流平台。近年来,创业园吸引了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345位海外留学人员其中博士170余人。部分海外留学人员领办创办了252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企业,注册资金折合人民币8亿元。特别是近年来,创业园在省、市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下,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依托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建立了创业导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培训交流服务、项目申报服务、法务咨询服务、企业宣推服务、人才服务、投融资服务八大海创服务平台,赋能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助力留学回国人才发展。

  3.鼓励科技中小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为企业人才培养提供平台。吉林省博士后工作紧紧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立足科教大省资源优势,结合“一主六双”产业发展布局,围绕“中东西”三大版块,坚持博士后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导向,谋划高效、科学、精准的博士后人才培养新模式,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近几年来,我省已打造出 “中国制造”动车、“吉林一号”卫星、“梨树模式”黑土地保护、“小木耳大产业”服务团等具有一大批博士后创新成果的吉林名片,有效解决了企业发展技术瓶颈,推动了博士后人才培养工作与全省产业布局深度融合。2022年全省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2023年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截至目前,吉林省已在11所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9个,涵盖理、工、农、医、哲学等12大学科门类62个一级学科;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1个(含分站15个);共创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5个。目前,国家和省里已简化了博士后工作站设站流程,实行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备案制度,鼓励和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中小企业创建博士后培养平台。

  感谢您对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与我厅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不断提出好的建议,为积极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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