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区〔2023〕78号
曲莹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新材料、新能源、化工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等积极扶持领域的成果转化基地”
我省高度重视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创新能力提升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依托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等领域重点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建设了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一是建成国家碳纤维及制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2010年1月,吉林市被科技部认定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碳纤维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目前,基地碳纤维产业链产能22万吨,是全球最大的人造丝、竹纤维、腈纶纤维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碳纤维生产基地,全国保健功能纺织品原料基地和国家差别化腈纶研发生产基地。二是建成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中心。依托吉林大学、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长春工业大学成立了“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中试中心”“吉林省合成橡胶中试中心”“吉林省生态环境高分子材料中试中心”“吉林省专用聚烯烃中试中心”“吉林省高分子材料中试中心”等8个中试中心。通过建设中试中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开发,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工艺和技术。三是建设聚乳酸产业化技术开发创新中心。积极推动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陈学思院士团队建设聚乳酸产业化技术开发创新中心,完成乳酸一步法直接制备丙交酯工艺的中试研究。四是加快建设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依托吉林大学、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长春圣博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工业大学、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等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科技企业,组建了吉林省特种工程塑料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聚乳酸生物可降解材料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合成树脂与化学纤维科技创新中心和吉林省清洁能源科技创新中心,开展行业及领域共性与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工程化研究与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五是谋划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省工业技术研究院聚焦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建立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重大产业创新“双百”项目库,谋划建立汽车电子及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及天然气化工、生物基新材料、新能源及动力电池等12个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等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布局,筹建吉林省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谋划科技成果验证中心建设,减少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和不确定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
二、关于“从政府层面制定实施成果转化基地和转化项目管理办法”
一是出台了《吉林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基地(园区)和产业基地(园区)骨干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申报和认定程序、基地(园区)管理等相关要求,支持我省在碳纤维、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集群效应明显的市(州)或县(市)组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园区),推动区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培育现代产业体系。二是出台了《吉林省中试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实力,在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建设中试中心,中心作为重点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性与公益性服务平台,可独立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的申报和项目实施。对中心所提出的有望在本省转化的成果转化项目,在省科技计划安排中予以优先支持。三是出台了《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支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业,组建面向我省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以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及应用示范为目的的省级科技创新中心。任务是整合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加快技术成果示范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办法》明确了创新中心建设基本条件、增设步骤程序、运行管理要求以及支持措施。以上各项方案、办法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
三、关于“积极争取、有效对接全国特别是省内科研机构、高校”
一是推动吉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建成以省科技大市场为核心,各市(州)分市场为补充的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和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可实现成果征集、项目推介、路演对接、挂牌交易、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投融资等一站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目前,已入库科技成果2.8万余项、企业需求1.5万余项,近年来,累计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活动33场,推介成果4700余项,路演项目230余项。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和技术经纪人培养。目前全省现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家106家,技术经纪人1344人。2021年促成技术交易3876项,合同金额54.58亿元,解决企业需求7339项,促进科技投融资1.43亿元。二是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创新联盟。以吉林化纤集团作为牵头单位,汇集35个成员单位,包括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市亿达碳业有限公司、吉林大学、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长春工业大学等碳纤维产业链、供应链、技术链的重点企业和有关高校、科研单位,成立了吉林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为头部企业,集聚省内外8户企业、7家科研单位,组建了吉林省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联盟。发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建立吉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共同体是在省科技厅、长春新区政府的指导下,由省内相关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孵化载体、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企业共同发起成立,目前已发展会员单位118家,打造了以科技企业为核心,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科技中介等多方力量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孵化、熟化、转化、人才培育、投融资、科技咨询、资产评估、技术交易、双创培训、信息交流等工作。四是推动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2018年以来,每年与浙江省共同举办吉浙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已累计发布科技成果2500余项,企业技术需求236项,签约合作项目46项。吉浙两省联合承担省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20余项,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超2.6亿元,实现跨区域技术合同交易额超50亿元。2022年推动吉林省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省校合作协议,推广西安交大科技成果300余项,涉及材料化工、能源动力等多个领域。邀请西安交大院士专家出席氢能论坛并做主旨报告,推动我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加快组建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领域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实现科技支撑“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将持续推动吉林省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省校合作协议续签相关工作,深化高校院所与市(州)政府、企业合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为科技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开辟新路径。
四、关于“政策培育、引导、支持成果转化基地建设”
我省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通过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扶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一是出台《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5月4日起施行。支持中试基地的建设,引导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孵化器、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联合建设中试基地与公共研究开发平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技术集成、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和工业性试验、科技成果系统化和工程化开发、技术推广与示范等服务。二是推动氢能产业项目建设。出台《“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文件,有效推动PEM制氢、氢燃料电池等氢能技术的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吉电股份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等6项重点氢能产业项目建设。三是推动金融助力科技企业跃升发展。省科技厅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分行开展战略合作,向银行提供科技企业相关信息5312户(次),吉林银行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投放贷款167亿元。举办5场科技金融路演活动,邀请创孵机构、投资机构投资人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洽谈和交流。推荐的3户科技企业进入“省级拟上市挂牌科技企业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管理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四是优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省科技发展计划优先支持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申报项目,平台类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不影响项目负责人申报其他类别科研项目。启动实施新能源高效利用、碳纤维、“陆上风光三峡”等重大科技专项,共支持22个课题,经费6350万元,依托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突破相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下一步,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发挥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器等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建设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制定出台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给予支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