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5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科发医〔2022〕82号
华吉年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医疗器械企业新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保障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2018年,我省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政策实施以来,我省人才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人才活力竞相迸发,人才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副高级以上人才已经实现流入大于流出。2021年,我省又发布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从4个方面提出了21条措施,聚焦人才关心关注的重点和整体人才环境优化,进一步回应了广大人才安心、安身、安业的诉求。如聚焦人才最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把有限资源投入到住房保障、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就医和税收奖励等方面;优化用人主体引才、留才、聚才环境,最大限度为用人主体放权松绑、降低成本,放宽柔性引才、技能培训补贴条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最大力度奖励成果转化,全面提升人才项目扶持的精准度。
二、关于“对企业新获得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要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
为推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从2017年度起,省科技厅已将“对企业首次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国家创新医疗器械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给予一次性奖励”的政策列入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通过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对首次通过注册认证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2017-2021年度,省科技厅通过省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首次通过注册认证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项目17个,投入经费1200万元,极大激励了企业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我省首次通过注册认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数量也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度,省科技厅拟支持首次通过注册认证且在我省转化生产的第三类医疗器械项目12个,拟投入经费600万元。
三、关于“对新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上市前批准(PMA)、欧盟Ⅲ类医疗器械CE认证的高端医疗器械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
为鼓励我省医药健康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从2020年度起,省科技厅已将“对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或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注册认证的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给予一次性奖励”的政策列入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指南,通过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对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或欧盟药品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注册认证的高端医疗器械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目前,我省还没有医药健康企业申报该类项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创新产品早日上市。
“十四五”期间,省科技厅将积极落实《吉林省“十四五”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药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提升医疗器械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推动医疗器械产品国产化、高端化、品牌化、国际化进程,鼓励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省科技发展计划,引导企业依托我省光学、精密仪器、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等领域研发优势,以产学研联合形式开展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高附加值医疗器械创新产品的上市进程,推动产品尽早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省医疗器械产业乃至整个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给予高度关注,与我厅建立经常性的联系,不断提出好的建议,为积极推进我省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