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科发办〔2022〕107号
刘晓峰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投融资体制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完善多元化科技创新机制。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比重持续增长。一是持续实施吉林省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度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等324户企业R&D投入进行补助2978.4万元。二是组建了省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和高校产学研引导基金,专项支持省内科技创新企业。两支基金规模分别达到8.8亿元和8亿元,已累计投资省内项目126个,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三是支持科技企业上市融资。配合省金融局制定了《吉林省金融助力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科技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联合省金融局印发了《关于将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纳入省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的通知》,按照自愿原则将200多户科技小巨人企业纳入了省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与省金融局联合举办了科创板政策形势研习会暨辅导培育对接会,强力推进我省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融资工作。截止目前,科技小巨人企业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成功上市。
(二)鼓励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2021年,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及“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中医药现代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鼓励推荐省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三)拓宽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省科技厅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银行对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科技企业,给予额度最高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对省科技厅推荐的企业客户,实行“四免三贴”政策:小微企业免收评估、抵押登记、保险、公证费用;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会双创贷款贴息、涉农担保贷款贴息,努力打破科技企业融资瓶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现科技、银行、企业三方共赢。2021年度,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分行累计支持科技企业160户,投放贷款96.87亿元。
二、健全科技创新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一是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持续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国际科技合作协同创新。目前,建成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223个,已形成“部-省-市-跨区域”的科技创新基地协作网络;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吉林省重点实验室148个(含吉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2个);成立吉林应用数学中心,并获科技部批准成为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批准建设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9个;建设了9个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实验室,19家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56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平台),积极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国际知名机构和技术专家之间开展联合研究。二是鼓励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在吉中直机构与本地产业需求结合,本省内科研单位和高校创新机制,或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金联合形式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采用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转移、衍生孵化、技术服务等活动。目前,我省已认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三是依托高校和企业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双创”平台。依托省科技发展计划,对新认定及运营中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支持,每年度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不断加强孵化器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科技创业导师评聘工作,通过持续不断壮大我省科技创业导师队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目前,共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计123家,评聘吉林省科技创业导师115位。
(二)构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交易市场。畅通融资渠道,引入专利评估、保险等机构,采取“政府+银行+保险+服务机构”共担风险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通过开展银企对接,向合作银行推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助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实施融资补助,对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择优予以贷款利息、专利评估、专利保险等费用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1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22.95亿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融资额同比增长58.9%,全年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970余万元。
(三)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建立完善涉企公共信用信息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将包括科技型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向地方征信平台共享。为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提供充足信息支持。截至2022年4月末,省级地方征信平台“吉企银通”已累计提供查询服务2.68万次,助力金融机构发放贷款9242笔,融资总额382.7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2659笔,信用贷款总额34.63亿元。市级地方征信平台松原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已累计提供查询服务5536次,助力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700笔,融资总额96.49亿元。全省入驻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过90万户,成功授信19704笔,累计授信金额达942亿元。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鼓励支持政策措施
(一)完善基础研究计划体系。全面落实“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稳定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原始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健全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机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713项基础研究项目。牵头承担2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获得6548万元经费资助。
(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年度项目指南》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明确提出“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优先支持按照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备案的拥有研发准备金的企业;优先支持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及成功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民营企业申报的项目”。以 2020年为例,省科技发展计划累计投入科技经费7.61亿元,其中,企业牵头项目经费3.41亿元,占比44.7%,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3.89亿元,占比51.1%。在2020年立项的31个重大科技项目中,有29个由企业主持或参与,投入资金1.64亿元,占重大科技项目总经费的97.1%。
2022年5月,省科技厅公布24项为企业办实事清单。从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加强服务企业、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企业人才等五个方面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结构
(一)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企业上市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上市工作座谈会,赴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争取支持我省企业上市政策,与沪深交易所建立了交易所吉林省基地。为持续推动“上市驱动”工程,启动企业上市“吉翔”计划,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多个专项政策,从方向引领、机制保障、培育资源、财政资金激励等方面持续优化上市环境,形成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常态化、长效化,2020年新增上市公司4家,2021年新增上市公司6家,增速明显。其中,2021年A股首发上市公司5家,达到近25年来最好水平,首发上市募集资金30.45亿元,企业上市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尤其实施对成功上市企业奖励1000万元的激励政策,大大提高了企业上市热情。2021年,兑现奥来德、研奥股份、吉大正元上市奖补资金每家1000万元。
(二)加快债券发展。指导企业合法合规发行债券,加强对债券金融工具的宣传、培训和引导,积极培育合格银行间市场交易主体,完善债券风险处置协同机制,稳步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截至2022年4月份,吉林省信用债发行107只,发行融资33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22%、9.2%,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在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我们将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将政策和资金向企业倾斜,提高省内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实现地方征信平台对地方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数据源的全覆盖;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完善质押融资模式,发挥基金、担保等金融机构作用,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资源库,创新融资和保险产品;在扩大直接融资和加快债券发展方面,引导更多资本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