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
通过复核的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名单的通知
吉工信中小〔2025〕41 号
各市(州)、县(市、区)工信局(经济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吉工信中小〔2026〕21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了通过复核的 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通过复核的 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 3年。有效期内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三个月内向所属市(州)工信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省工信厅申请办理更名等手续。有效期内发现虚假申报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且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将撤销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同时,吉林敖东瑞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誉集团有限公司、福纳康(吉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延边帕西菲克服饰有限公司、吉林紫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5户企业已注销,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工作。
附件:通过复核的 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