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中小〔2026〕21 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为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引导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等有关要求,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复核企业为 2023年经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经工信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免复核,需进行网络申报,各市(州)将其列入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
二、工作流程
(一)企业复核。企业自愿登录吉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www.jlzjtx.com或https://jlzjtx.com/srdi/page/index)进行线上复核,申报前需完成数字化水平自测。企业应完整填写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企业要按照属地工信局要求报送与线上填报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企业须提供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如年度审计报告未体现与认定标准相关的指标数据,可额外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所有审计报告均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赋码备案。企业应对申请填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存在数据和材料造假情况的企业,省工信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企业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二)市(州)审核。各市(州)工信局负责复核工作,并完成线上审核提交,严格按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对 2023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将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报省工信厅备案。
(三)省厅复核认定。省工信厅对各市(州)工信局复核通过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申报时间
(一)复核企业网上申报时间截至 2026年 3月 15 日 18点。
(二)各市(州)工信局于 2026年 3月 17日前将复核通过企业汇总表(附件 2)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电子版和 PDF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企业纸质佐证材料由各市(州)存档备查,无需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复核工作仍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组织开展。
(二)各市(州)工信局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复核工作,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对本地区企业咨询问题答疑。要坚持质量为先,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复核、实地抽查等工作。
(三)省工信厅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中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2023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五、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0431-87079613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31-81888768、81888662
电子邮箱:gxtmyjjc@163.com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 199号 7楼 702室
附件:1.2026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书
2.复核通过的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3.各市(州)申报咨询电话
4.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5.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6.2023-2025年“创客中国”企业 500强名单
7.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8.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 2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