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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24-02807
分      类: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晋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创业〔2024〕247 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24-02807 分      类: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晋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创业〔2024〕247 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

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晋级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创业〔2024〕247 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创业孵化基地:

根据《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吉工信创业规〔2023〕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从 9月起,组织开展 2024年度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晋级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晋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单位要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新申请认定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需要在“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http://fhjd.smejl.cn)进行信息备案。经逐级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市(州)工信局统一上报省工信厅。

二、时间安排

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工信局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材料齐备、程序规范;县(市、区)等属地工信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工作。

2.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参照“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提示信息逐一完善申报材料,佐证材料要齐全,复印件要清晰,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市(州)工信局要求的时限,下载申报材料信息,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 6份)报送市(州)工信局。

3.申报材料由市(州)工信局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厅。评审答辩时间和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申报指南》登录“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服务和管理系统”查阅。

联系人:冯志忠 0431-87075097  阎楚 0431-81151125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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