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1)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负责对中共吉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对口部门和本省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7)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节能监察。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9)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0)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
(11)统一配置和管理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2)负责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
(13)拟订汽车、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食品、装备、医药、电子信息、冶金、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承担黄金行业指导及日常管理职责。
(14)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处、产业政策处、综合处、规划与投资处、科技处、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对外合作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汽车处、石油化工处(吉林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装备工业处、医药工业处、原材料工业处、食品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电子信息处、民爆管理处、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处、无线电管理局、创业服务处、交通运输处、电力运行协调处、企业处、民营经济处、人事处、安全生产处、核应急处。另设行政审批办公室、老干部处和机关党委。
省工信厅负责人:孙简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邮政编码: 130051
联系电话:88904518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