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18-09547
分  类: 服务体系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民营〔2018〕35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2760962A/2018-09547 分  类: 服务体系建设;通知
发文机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27日
标      题: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工信民营〔2018〕35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行动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18〕350号
各市(州)工信局,县(市、区)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服务年活动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扩大民营经济总量,现就2018年全省工信系统开展“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行动为切入点,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百千万”培育行动,优化服务、分类扶持,着力培育一批优质骨干民营企业,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实现扩大经济总量和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坚持“升级、成长、培育”三位一体,开展“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即:开展百强民营企业培育发展行动,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民营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开展千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引导一批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经营模式创新。开展万户成长型小微企业培育行动,促进一批成长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形成全省中小企业升级、成长、发展梯队。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百强民营企业集团培育发展行动。即以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民营企业为重点,以工业企业为主体,促进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类企业全面发展。通过一企一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快创新步伐,支持企业参与相关的标准制定,积极培育吉林省名牌等,实现关键少数率先发展,成为支撑优势产业发展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领军企业和企业集团。
  (二)开展千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协作配套能力强、专业化水平高的中小企业;围绕医药健康、食品、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骨干企业,提升其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水平;围绕现有新动能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专精特新”认定工作,建立培育规范和标准。
  (三)开展万户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依托全省创业孵化基地、特色工业园区等发展平台,选择一批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初创期中小微企业,引导综合性服务机构和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融资担保、人才培养、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律维权等公共服务,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水平、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突出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委托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行动的日常组织和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工信局要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对“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行动相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人员、压实责任、分类推进,建立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建立分级负责培育机制。建立省市分级负责机制,省级层面重点抓好“三个100”即:100户百户民营大企业、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成长型小微企业,形成省级“百千万”中小企业信息库。市(州)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建立本地区“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立全省“百千万”中小企业培育信息库。加强培育企业的运行监测,实行定期调度,每季度次月20日前上报本地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对培育库及时调整更新。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工信部门要发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牵头作用,深入研究针对大企业培育、壮大发展中小企业和生成小微企业的差异化扶持政策。梳理集聚扶持民营企业的各类政策、项目、资源等向“百千万”培育中小企业倾斜。省级重点产业专项资金、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百千万”培育企业项目;优先支持“百千万”培育企业参加中博会、投资贸易、展览展销等市场拓展活动;优先将“百千万”培育企业列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对象,开展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电子商务、创业指导、人才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建立考核机制。省级层面要对“百千万”企业培育行动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厅内各项政策要向专项行动开展好的地区倾斜。各市(州)也要加强对县(市、区)培育行动的指导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五、其他要求
  请各市(州)、县(市)工信局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遴选的“百千万”企业推荐名单报送至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丛妍
  联系电话:0431-81151152
  电子邮箱:756831035@qq.com
  附件:“百千万”企业推荐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8月27日
百千万企业推荐名单.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df下载  word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