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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省工信厅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如下工作要点

2023年省工信厅政务公开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提升工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抓好工信领域各类规划信息的公开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持续推进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文件类信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项目、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公开。落实专人专责,开展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格式错误,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吉政办函(2020)49号),注重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组织开展信息研判,及时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信息严格履行和规范厅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努力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办公室牵头,会同承办处室办理)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发布审查、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各处室制发文件时,须同步明确、同步审签信息公开属性和公开方式,对缺项的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网站引用转载国家行政法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在2023年底前系统清理现行有效规章,确保全厅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通过厅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办公室、法规处、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一)不断加强政策文件发布解读。重点开展《国家工遗产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实现政策信息多渠道、多形式的公开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效。政策解读工作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凡是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其中: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政策文件由牵头起草处室负责解读,以省工信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制发处室负责解读,办公室指导、协调政策起草处室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产业处、规划处等政策文件起草处室)

(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注重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有针对性地解答和说明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同时强化政策施行后的跟踪解读。注重政策解读合理形式,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政策问答、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注重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协调省内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政策文件起草处室、办公室)

(三)不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持续落实《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其中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可通过厅门户网站公示、意见征集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收集企业公众的意见建议。(办公室、政策文件起草处室、信息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不断加强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畅通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利用厅门户网站开设的厅长信箱、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功能,及时收集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并做好办理、反馈、选登等工作。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依托96611中小企业服务热线、政务大厅审批窗口、网上政务服务咨询平台等,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关注工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公室、信息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承办处室)

三、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落实省工信厅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信息的公开。(法规处、审批办)

(二)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发布“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办公室牵头,厅直属预算单位配合)

(三)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领域的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省工信厅网站等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同时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办公室牵头,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配合)。

四、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提升厅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建设部署要求,同步实现厅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建设。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完善栏目设置、功能建设,及时组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现栏目设置更趋合理、分类更趋准确。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实现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切实履行省工信厅政务微博微信政务新媒体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职责。强化监管,针对“娱乐化”“空壳”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内容保障和日常运维管理,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解读材料等政务信息的推送和传播力度提升信息发布、政务服务整体水平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果。(办公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五、持续强化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厅长亲自主抓、分管副厅长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推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办公室)

(二)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参加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办公室、综合处)

(三)推进任务落实。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确保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落实到位。针对上年度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日常抽评发现问题,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将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