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信息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经厅领导同意,现将《省工信厅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31日
省工信厅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吉林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公组〔2020〕3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工信厅职能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厅机关各处室)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相关要求,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综合处和具体承办处室)
(三)加强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遵循“专栏姓专”原则,依托省政府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据完善调整省工信厅专栏目录,及时、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进一步做好省工信厅网站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建设、栏目建设和内容保障,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同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的审查,确保不发生表述错误。(综合处、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内容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内容建设,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质量。(综合处、民营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配合)
二、加快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公开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省工信厅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要求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厅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梳理省工信厅履行职责遵循的相关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政策法规,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履职依据”目录发布。(法规处牵头)
(二)推进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逐步整理形成工信系统制度文件汇编,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法规处牵头)
三、不断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和效果
(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省工信厅实际统筹推进“六稳”“六保”、项目建设、融合发展、优化环境等工作,对牵头起草制定的省委、省政府政策文件和本部门政策文件做好解读工作,更好发挥政策效应。(民营处、运行办等政策文件起草处室)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按照《吉林省省直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吉政公组〔2020〕2号)要求,规范、提升政策解读工作质量,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在文字材料的基础上至少采用两种如图片、图表、动漫、音视频等展现形式,增强政策解读实际效果。杜绝庸俗化解读,不要把“纸上写的”解读为“实际做的”、把工作目标解读为群众已享受的政策红利。(政策文件起草处室、综合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完善办事服务公开。全面准确公开省工信厅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实现办事服务一次性告知,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审批办、法规处)
(二)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工作。围绕开展“服务企业周”活动,做好全省服务企业大会、专项服务行动、设立“企业家日”、表彰奖励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等宣传工作和相关政策解读。围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全省八大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援助平台,设立企业96611服务热线,全面加强企业服务。(企业处、运行办牵头)
五、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
围绕统筹推进防疫物资保障和工业经济发展,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省工信厅网站“抗击疫情吉林工信在行动”专题栏目,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信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省支援武汉前线指挥部工作等信息公开;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公众释疑解惑;通过主流媒体,开展防疫物资保障、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等宣传报道。(综合处、运行办、省支援武汉前线指挥部、厅信息中心)
六、持续强化政务公开的基础保障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省工信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和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综合处)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整合省工信厅原有的网站信息联络员、微博微信信息联络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组建形成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各处室要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信息员,负责本处室日常网站信息报送、微信微博信息报送、网络评论等具体工作。(综合处)
(三)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参加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组织厅机关公务员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提升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综合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