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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0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东蔚山路1968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0761011;传真:0431-80761067;联系人:申楠)。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制度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厅机构设置、职能、咨询方式和办公地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及时公开退役军人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并随时受理对有关政策的咨询;公开了各类通知、通报,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开;公开了厅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信息公开具体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在文稿起草、会议筹备时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在发文办理的同时确定公开属性并做好政策解读等有关工作。一是确定公开属性,拟稿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办公室在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复审;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由拟稿处室(单位)进行保密预先审查,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复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违反保密审查程序造成泄密事件的,要对相关处室(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多措并举,推进五公开 
  1.成立机构强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新《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厅及时召开专题学习,研究新政策,针对新情况、新要求,全面部署相关工作。
  2.建章立制促规范。制定《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公开指南》、《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信息发布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绩效考核体系,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步骤有规范、操作有指导、过程有参照。
  3.严格管理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精神,制定印发《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管办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要求,主动请第三方单位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摸排检查,依据公开工作责任清单逐项梳理落实情况,汇总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纠正。
(三)加强宣传,完善管理 
  自201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为落实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我厅认真组织学习《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处室和单位,详细宣传讲解《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我厅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了《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信息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厅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统筹管理,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务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保密性负责;二是严格执行发布程序,要求统一填写“信息发布审核单”,按照报送处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厅领导,厅办公室,分管办公室厅领导顺序签署审核意见,重要内容需经厅主要领导审定。切实提高了信息发布质量,有效防止了失密泄密情况发生。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国家保密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960.8751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升。
(二)采取的措施
  2020年,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重点领域公开为抓手,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以政策解读为切入点,助力稳定市场预期。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加强舆情回应。围绕“只跑一次”改革,强化网上服务公开。注重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充分发挥电话的便民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我厅将持续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