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梅河口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6〕487号)(以下简称《国家通知》)要求,规范申报流程,有效助力我省相关企业和项目发展,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测试企业、关键原材料零部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重点软件企业以及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等申报,确保应享尽享。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阶段:2026年4月7日至4月19日,组织相关企业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 //yyglxxbs. ndrc. gov. cn/xxbs- front/) 中提交申请;申请列入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和承建企业清单的,还可选择于2026年9月7日至9月20日提交申请。
2.属地初核阶段:2026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的信息进行初核,确保报送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如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归属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等重大变化情况,应及时报告。
3.复审上报阶段:2026年4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地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将通过的材料按要求上报国家相关部委。
三、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2026年4月21日前,将初核通过后的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包括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联合正式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附相关部门与企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6〕487号)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