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列入重点事项清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政府总体部署,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制定了《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确保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实施方案》,多次征求中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4月2日,《实施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4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政数局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聚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高频事项,以企业现实需求为导向,将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四个事项进行集成办理。通过升级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合并审批要件、整合信息资源、数据同步共享、提前辅导服务等措施,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表申报、一套材料、一次受理、限时办结”,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四、工作措施
(一)集成整合平台系统。推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节能评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二)统一审批事项申报路径。在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设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集成模块,通过“一个入口”联合办理。
(三)合并一张表单填报材料。将4个审批事项,按照“1+N”模式,设置为多个集成项,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全部或部分办理。
(四)推行“区域评价+容缺受理”。系统自动调用区域评价结论作为审批依据。对于有前后置关系的审批事项,可容缺受理。
(五)支持全流程线上办理业务。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受理、审查、批复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
(六)探索跨域通办与远程帮办。提升平台智能化服务水平,启用智能AI客服等功能。逐步推行异地办理服务,通过远程虚拟窗口提供跨区域审批帮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