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扶发改发〔2025〕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4年9月13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4〕211号文件批复了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405-220000-04-01-199342,新建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3台、单机容量5.56MW风电机组4台,总装机容量40.99MW;该项目接入扶余市三井子风电五期100MW风电项目220kV升压站,并对其进行改造增容,配套建设箱变、集电线路、进站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9536.68万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九批集中招标,中标机型为6台5.6MW风电机组、1台6.7MW风电机组,导致原批复的风电机组机型发生变化。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扶余市41兆瓦风电项目(安图、汪清、图们新能源乡村振兴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机型变更为新建单机容量5.6MW风电机组6台、单机容量6.7MW风电机组1台,总装机容量40.3MW。其余批复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4〕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扶余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法人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