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白城大安100MW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3〕172号
大安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东北电力设计院白城大安100MW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大发改产业字[2023]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2年9月29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2]63号文件批复了东北电力设计院白城大安100MW风电项目,项目代码为2205-220000-04-01-193383,项目单位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有效促进我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引进外资,经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级集团公司)统筹协调,决定由集团内企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能建大安风电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实施。吉林省能源局出具《关于同意白城大安100MW风电项目变更投资主体的相关意见》(吉能新能[2023]205号)。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东北电力设计院白城大安100MW风电项目项目单位变更为能建大安风电有限公司。其余批复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2]63号文件规定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办理土地等手续。请大安市发展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