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内容调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0〕257号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批复调整的请示》(吉电发展[2020]528号)收悉。2020年3月,我委印发《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36号),项目代码为2020-222406-44-01-002358。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365号)文件要求,我委对投资计划进行了分解下达,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是该批次拟实施的项目之一。
7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下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101号),原365号文件被撤销,我委已经分解下达的2020投资计划也因此进行了调整,按照国家发改委新下达1101号文件,你公司原来已经列入2020年农网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被全部被调整出本年度投资计划。
考虑到和龙市农村电网相对薄弱,为更好地满足当地农村用电增长需要,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该项目利用2016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结余资金实施,具体可研批复调整内容如下:
一、同意工程总投资由2507万元调整为2514万元。
二、同意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由总投资的30%调整为20%。
三、项目建设期调整为2020-2021年。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