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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0-12112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内容调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9X3/2020-12112 分      类: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标      题: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内容调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发改审批〔2020〕25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内容调整的批复 

吉发改审批2020257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研批复调整的请示》(吉电发展[2020]528号)收悉。2020年3月,我委印发《关于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36号),项目代码为2020-222406-44-01-002358。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365号)文件要求,我委对投资计划进行了分解下达,和龙市202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是该批次拟实施的项目之一。 

  7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下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101号),原365号文件被撤销,我委已经分解下达的2020投资计划也因此进行了调整,按照国家发改委新下达1101号文件,你公司原来已经列入2020年农网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被全部被调整出本年度投资计划。 

  考虑到和龙市农村电网相对薄弱,更好地满足当地农村用电增长需要,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该项目利用2016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结余资金实施,具体可研批复调整内容如下: 

  一、同意工程总投资由2507万元调整为2514万元 

  二、同意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由总投资的30%调整为20%。 

  三、项目建设期调整为2020-2021年。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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