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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17    点击数:
  2016年,省发改委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26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发布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公开办联系方式:
  电话:0431-88904572,传真:0431-88906622,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61
一、概述
  2016年,省发改委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一年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宏观经济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健全领导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相关处室给予紧密配合。同时,严格执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省发改委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2016年,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及时修改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促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纳入委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围绕工作职能,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结合《2015年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诊断报告》,研究形成了《关于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改建议》,并报委领导批准。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以下简称《要点》),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部署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处室责任。同时,讨论审议通过委公开办起草的《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印发全委贯彻执行。
(三)关注重点领域,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
  对于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自主投资的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均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2016年,共公开了审批类项目336项、核准类项目41项、备案类项目63项。
  2016年,在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委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在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了脱贫攻坚专栏,每天滚动刊播脱贫攻坚新闻报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全省脱贫攻坚情况;在吉林日报刊发879篇,吉林电视台播发324期;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72篇。广泛调研、深入挖掘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其中5个脱贫先进典型受到国家表彰。组织专人专职负责《吉林省扶贫开发工作简报》的编辑工作,及时宣传全省各地、各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传播正能量,共编发156期,平均2天1期,营造了浓厚的脱贫攻坚氛围。
(四)加强政务服务,完成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于2015年12月31日上线运行。覆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纳入16个省级部门、120个市级部门、492个县级部门;平台业务范围包括了审批、核准及备案类项目;涵盖的事项范围包括了从项目立项至开工前全过程。目前,平台已顺利完成了一期建设任务,并实现了与中央平台对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我省审批政策,平台共建立审批类项目目录1528个,核准类目录618个,备案类目录212个。其中,省级审批、核准、备案类目录为137个,市级审批、核准、备案类目录419个,县(区)审批、核准、备案类目录1802个。截止目前,共有3284个企业在平台注册,2016年共申报项目6178个。
  为确保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高效有序运行,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名义,出台了《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及维护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9月9日印发全省执行。同时,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委内运行管理制度》,从项目审批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全面应用行政审批全流程运行管理程序,确保了行政权力运转全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促进政府服务信息化、高效化、透明化发展。
(五)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2016年,我委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认真回应涉及本部门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并通过门户网站回复“领导信箱”17件,回复“在线咨询”21件,均达到让来信人满意的效果。2016年,我委按照《要点》要求,主动公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6个。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0个,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6个,现已完成全部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在征求代表委员本人和党派团体对答复意见满意后,正式行文答复,并于我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给予公开,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工作职能,继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截止到目前,仅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就发布信息4439条(项),其中政务信息公开目录580条,同比去年增长27%,工作动态43条,通知公告20条,图片新闻25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审核批准项目336项,规范性文件8件,我委政府信息均在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布。
  此外,为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我们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采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广开渠道,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6年,围绕“十三五规划”、“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实施三早行动”以及“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发展”,共发布“政策解读”专栏信息7篇,政务微博40条,电视台采访3次,新闻发布会7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5件,信函申请9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2件要求获取的信息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给予公开,已书面告知申请人;6件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已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对于部分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4件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存在,已书面告知申请人。此外,有3件因申请内容不明确,已向申请人发出补正申请告知书,截止到目前,尚未得到回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委2016年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我委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在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还需扩大;政策解读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有待加强。2017年,我委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发展改革工作的各项信息,对涉及社会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使公众了解发展改革工作动态。
  二是深入诠释政策解读性信息,2016年,我委主动公开的政策解读稿件7篇,均在政策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2017年,将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将采取多种传播渠道,重视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和群众支持。
  三是完成新版门户网站上线运行。2016年下半年,我委启动了门户网站升级改版的相关工作,经过市场调研以及技术比对研究,确定了服务提供机构,形成了《吉林省发改委网站改版工作方案》。目前,我委门户网站改版的一期测试版本已完成,下一步,经过进一步调试,力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网站改版及培训工作,新版网站上线运行。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2017年,委公开办计划就“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网站信息内容建设”,邀请省内政府信息公开权威专家,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保持专职人员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
  未来的一年,省发改委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巩固深化已有成果,加大工作力度,树立服务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社会公平享受政府信息资源。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7日

2016年吉林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