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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02    点击数:
  2008年,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作为领导小组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委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和信息中心。明确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和协调工作,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法规处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委办公室会同人事处、监察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定;信息中心负责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各处(室)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并由信息员具体负责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省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委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信息公开形式、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提出明确要求,委办公室汇总各处(室)、各单位提供的信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通过电子填报系统录入并发布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省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为83条,占公开信息的8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因此,2008年我委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无。
六、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工作,我委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2009年,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我委门户网站建设。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省发展改革委“三定”方案,我委职能作了部分调整。2009年,我们将围绕新职能,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我们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半年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