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吉市监处字〔2023〕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吉林广播电视台;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MB1959491U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226570元,罚款256770元。罚没款合计48334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9月28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吉市监处字〔2023〕1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吉林广播电视台;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20000MB1959491U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卫星路2066号;
法定代表人:许云鹏;
宗旨和业务范围:播映电视节目,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开办资金:228918万元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接到12315平台举报和国家局广告监测违法线索,反映吉林广播电视台存在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执法人员按照提供的案件线索展开核查,并于2023年6月19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所属的电视频道陆续发布了“缐列通”等64条违法广告,其广告内容违法情形如下:
1.“缐列通”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含有“一贴就好”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前列腺贴灸热贴 G型医疗器械(皖械注械20192090103)。
2.“国灸定喘方”是医疗器材广告,广告内容含有“一灸定咳喘”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哮喘灸医疗器械【鄂药管械(准)字2002第2260629】。
3.“一衵缩泉方”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只要您一次用药疗效我们担保您的尿失禁全治好,尿频尿急全甩掉”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皖阜械备20200077号)。
4.“贴心降压护心仪”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心脏病不知不觉就治好了”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降压护心仪JX-V医疗器械(吉械注准20212090199)。
5.“曾一毛前列腺贴”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一贴就见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曾一毛热磁贴医疗器械(吉械注准20192090038)。
6.“康列廷”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只要30天,前列腺问题少反复”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康列廷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吉长械备20200576)。
7.“畅列通”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用上当天见奇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医用退热凝胶医疗器械(豫新械备20190016号)。
8.“郑一元前列贴”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一贴就见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热磁前列腺贴医疗器械(吉械注准20192090038号)。
9.“独门化棠方”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效果奇快”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吉长械备20200576)。
10.“蒙熥1号”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见效快、治的快、好的快”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冷敷凝胶喷涂型医疗器械(豫新械备20190016号)。
11.“百线通”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治病效果快”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豫平械备20220005号)。
12.“焕唐金方”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效果快的不得了”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治疗灸医疗器械(辽械注准20182090015号)。
13.“糖老大激光治疗仪”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轻轻松松稳血糖,绿色疗法包健康”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激光治疗仪医疗器械(豫械注准20212090051号)。
14.“佰姓唐漮”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不仅效果好,价格还便宜”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皖阜械备20200077号)。
15.“皇家瑙鑫康”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见效奇快”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心脑贴型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吉长械备20200576号)。
16.“金沐方”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告别麻木不再犯”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心脑贴型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吉长械备20200576号)。
17.“多路通”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通脉通脑快治病”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心脑贴型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吉长械备20200576号)。
18.“唐康活怡方” 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见效快,花钱还少”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豫新械备20210069号)。
19.“碯博士”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身体得解放”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心脑贴型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吉长械备20200576号)。
20.“棠欣康”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快用快好快治病”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医用冷敷贴医疗器械(豫新械备20190015号)。
21.“塘八怪”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一次就见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豫平械备20220005号)。
22.“棠联太”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见效快,花钱还少”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豫平械备20220005号)。
23.“张藥師黑药”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一药三绝风湿骨命快治快好,1次吃1丸,快速消除僵麻肿痛,让你告别老腰突,老骨刺,老风湿”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舒筋活络丸药品(国药准字Z21020265号)。
24.“舒筋活络透古十八丹”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一丸透骨麻痛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舒筋活络丸药品(国药准字Z21020976号)。
25.“韩佰堂缩泉老方”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吃上当天见奇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缩泉丸药品(国药准字Z44023146号)。
26.“叁零夵康”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快治眼病不一般,叁零夵康30天”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明目蒺藜丸药品(国药准字Z13021212号)。
27.“草原铁古丹”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用草原铁古丹,都能治好”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妙济丸药品(国药准字Z15021290号)。
28.“铭沐方”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一次用药全治好”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龙泽熊胆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22025402号)。
29.“甲乙沸活” 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这个药跟别的药不一样,起效特别快,吃药当天就不咳不喘了”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百花定喘丸药品(国药准字Z14020277号)。
30.“枫古王”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老风湿都治好了”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痹欣片药品(国药准字Z20026036号)。
31.“金古莲”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快用金古莲酸麻肿痛全斩断”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舒筋活络丸药品(国药准字Z20020265号)。
32. “铭医师退翳方” 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一次还您眼光明”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拔云退翳丸药品(国药准字Z20043403号)。
33. “沸芯活”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快速治好老咳喘”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蛤蚧党参膏是药品(国药准字Z45021722号)。
34. “扬眂赋眳方”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用药就看清”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石斛夜光丸药品(国药准字Z20043936号)。
35. “甲乙化棠”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一副治好很轻松”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双瓜糖安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20180002号)。
36. “乾列廷”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疗效持久又霸道”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参茸蛤蚧保肾丸药品(国药准字Z21021090号)。
37. “乾冽方”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快治快好美名扬”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全鹿丸药品(国药准字Z22021455号)。
38. “太医朴要子”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两片就能见奇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参鹿扶正片药品(国药准字Z20080186号)。
39. “傣仁堂缩泉老方” 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快治快好”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沙苑子颗粒药品(国药准字Z261021321号)。
40. “老路家”是药品广告,广告中的主要内容有“风湿骨病特效产品”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妙济丸药品(国药准字Z15021290号)。
41. “济世描三毛”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七层透骨显奇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远红外伤痛磁疗贴医疗器械(皖械注准20162090266号)。
42. “棠三贴”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棠三贴有奇效”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医疗器械(豫平械备20220005号)。
43. “运糖养胰方” 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只需3-15天,你就能够体验到浑身有力”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磁疗贴医疗器械(晋械注准20212200029号)。
44. “弎澪诂熥”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当天快速止疼痛”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痹欣片药品(国药准字Z20026036号)。
45. “佰愺青菲”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药效蒙,效果硬”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百花定喘丸药品(国药准字Z21020110号)。
46. “老向家”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当天关节就恢复灵活了”等表示功效断言和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复方蚂蚁活络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22022651号)。
47. “健康到咱家”是栏目广告,是利用《健康到咱家》健康养生栏目宣传葛洪桂龙药膏药品,宣传的产品是葛洪桂龙药膏药品(国药准字Z45022017)。
48.“满医说”是栏目广告,是利用《满医说》健康养生栏目宣传健延龄胶囊药品。宣传的产品是健延龄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10950006)。
49.“参零夵康” 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康复只需三十天”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明目蒺藜丸药品(国药准字Z13021212)。
50. “伍幺零”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一次用药就见轻”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脑立清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22020746)。
51.“首乌补肾酒” 是栏目广告,是利用《食说新语》健康养生栏目宣传首乌补肾酒药品,宣传的产品是首乌补肾酒药品(国药准字Z45020791)。
52.“麻沐伊号”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有“一次见效,一盒就行”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天麻头风灵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61020502)。
53.“正气保灵芝益寿胶囊”是栏目广告,是利用《仁心说医事》健康养生栏目宣传灵芝益寿胶囊药品,宣传的产品是灵芝益寿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20043034)。
54.“康寿方肝肾滋”是药品广告,广告内容中有“快治慢病功效强”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肝肾滋药品(国药准字Z41020700)。
55.“惠血生胶囊”是栏目广告,是利用《这才叫中医》健康养生栏目宣传惠血生胶囊药品,宣传的产品是惠血生胶囊药品(国药准字Z20025066)。
56.“龟蛇酒”是栏目广告,是利用《李教授话健康》健康养生栏目宣传乐邦牌龟蛇酒药品,宣传的产品是乐邦牌龟蛇酒药品(国药准字Z43020677)。
57.“定唐伊号”是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内容有“治疗速度非常快”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宣传的产品是穴位压力刺激贴(豫新械备20210069)。
当事人在其所属的广播电台发布了“健延龄胶囊”等7条违法广告,其广告内容违法情形如下:
58.“健延龄胶囊”是栏目广告,是利用“国医精粹”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是健延龄胶囊(国药准字Z10950006)。
59.“惠血生胶囊”是栏目广告,是利用“这才叫中医”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是惠血生胶囊(国药准字Z20025066)。
60. “龙血竭超微粉”是栏目广告,是利用“这才叫中医”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是龙血竭超微粉(执行标准:《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年版)。
61.“氨糖软骨素”是栏目广告,是利用“这才叫中医”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产品是氨糖软骨素(国食健注G20140118)。
62. “益身灵丸”是栏目广告,是利用“民族医药大讲堂”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是三朝其方“益身灵丸”(国药准字Z41021241)。
63.“寿星补汁”是栏目广告,是利用“吉林好医生”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是寿星补汁(国药准字Z36020523)。
64.“参茸蛤蚧保肾丸”是栏目广告,是利用“吉林好医生”栏目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变相发布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是参茸蛤蚧保肾丸(国药准字Z21021090)。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委托人的合法身份;
3、委托人的询问(调查)笔录,经过委托人逐一核对并签字确认: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4、当事人提供违法广告音视频光碟:证明了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具体内容及违法事实;
5、当事人委托人确认的违法广告视频截图: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6、当事人提供违法广告产品资质:证明了违法广告类别;
7、当事人提供的《广告排期表》复印件、广告合同份复印件、广告费发票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广告费金额;
8、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1份,证明了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
以上收集的证据均履行了证据确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上述行为涉及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另案处理。
根据以上查明事实,本厅依法于2023年9月15日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2号楼1619室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吉市监罚告字〔2023〕1号《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本厅认为,当事人发布第1-46条、第49-50条、第52、54、57条广告,广告内容中含有表示功效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属于《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之规定中所禁止的内容,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每条广告收取的广告费均低于5万元,符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41较轻情形“影响较小,广告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处广告费用1倍罚款。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和《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发布的第1-46条、第49-50条、第52、54、57条广告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1770元,处罚款191770元,罚没款合计383540元。
当事人在其电视频道发布的第47-48、51、53、55-56条广告,是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属于《广告法》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之规定中所禁止的内容,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每条广告收取的广告费均低于2万元,符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42 较轻情形“影响较小,广告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广告发布者有第三款情形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每条广告处5000元罚款。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和《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发布的第47-48、51、53、55-56条广告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5800元,处罚款30000元,罚没款合计45800元。
当事人在其广播频道发布的第58-64条广告,是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属于《广告法》第十九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之规定中所禁止的内容,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每条广告收取的广告费均低于2万元,符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42 较轻情形“影响较小,广告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广告发布者有第三款情形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每条广告处5000元罚款。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和《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发布的第58-64条广告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000元,处罚款35000元,罚没款合计54000元。
上述没收违法所得合计226570元,罚款合计256770元。
上述罚没款总计483340元。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罚没款项汇至:待报解行政罚款收入-吉林省财政;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春市康平街支行;账号:4200229011200530275。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3年9月28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