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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23-00932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23-00932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30日
有 效 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成功应对历次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职能有了较大调整。近年来,中东部山区地质灾害多发,对进一步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构建防救责任清晰、应急指挥上下贯通、抢险救援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的应急预案已不适用当前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因此,重新修订《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十分必要。 
  二、修订过程 
  省应急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修订了《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了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府及44个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达成一致,形成了《吉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预案(送审稿)》)。《预案(送审稿)》已通过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法律咨询,履行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我省地质灾害分布特点、灾害级别,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应对工作。 
  (二)基本框架。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工作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三是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预防措施、预警机制;四是灾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包括灾情分级、灾情报告、先期处置、响应启动条件、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响应终止、调查评估;五是恢复与重建,包括恢复重建规划、恢复重建实施;六是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技术保障;七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预案更新、宣传培训与演练、奖励与责任;八是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与实施。 
  四、主要特点 
  (一)应急指挥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职责,将指挥部办公室由省自然资源厅调整到省应急厅,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置5个工作组,新增综合协调组,由省应急厅牵头,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二)预警响应机制更加健全。突出“以防为主”,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增加预警响应等相关内容。地质灾害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响应工作,提出了不同等级预警响应的具体工作措施建议。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处置更加清晰。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分离,地质灾害险情属于地质灾害灾情发生之前的状态,尚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主要内容是开展应急调查,加强监测预警和趋势研判,划定危险区,转移受威胁人员等工作,主要由自然资源部门和基层政府承担和组织,应急部门配合;地质灾害灾情是已经出现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应急处置主要内容是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灾区群众转移安置、抢通抢修基础设施、应急监测预警等工作,主要由应急部门和基层政府承担和组织,自然资源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