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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23-00793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740468418C/2023-00793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有 效 性: 有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健全完善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推进救灾救助和灾害防范救援一体化衔接,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修订了《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2023年2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预案》修订背景 
  (一)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任务,满足受灾群众救助新期待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做好新时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满足受灾群众救助的新期待和新需求,需要优化、完善和规范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程序及措施,强化省级对受灾地方救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二)完善部门分工配合,协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需要。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及《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涉及的很多部门和单位,在灾害救助方面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按照机构改革要求,重新明确部门职责,对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措施、职责分工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三)适应灾害应对新要求,加强与各类专项预案衔接的需要。机构改革以来,对标“全灾种、大应急”建设要求,全省自然灾害应急应对方面已逐步形成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新要求,推进自然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强化与各相关预案间的协调衔接。 
  三、《预案》基本结构 
  《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包括省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三是灾害预警响应。四是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五是省级应急响应。包括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四级响应、启动条件调整、响应终止、响应协同衔接。六是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七是保障措施。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八是附则。包括术语解释、责任与奖惩、预案演练、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四、《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一)明确《预案》的定位和主要任务。《预案》定位于省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着眼于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同时,重点强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然灾害救助全过程、全链条的措施内容,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保障有力。 
  (二)调整优化《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满足受灾群众对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等救助时段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切实加大省级对受灾地区抗灾救灾救助工作支持力度,适当降低了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间数等响应启动指标设置。将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薄弱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等特殊情况和灾害对受灾市(州)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等纳入到酌情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条件。 
  (三)加强与总体预案和基层预案协同衔接。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强化与修订完善后的《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同衔接,规范相关表述,提高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水平。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和市(州)级救助应急预案协同衔接,增加响应协同衔接相关条款。 
  (四)细化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措施。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调整省级层面各有关部门工作机制和任务承担单位,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加强省级层面统筹指导支持。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新增省文旅厅等12个部门相关职责任务,完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组织参与救灾、装卸运送发放救灾物资、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方面内容,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阶段的响应措施,增强《预案》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