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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19-06651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标      题: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MB1519656C/2019-06651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标      题: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6日
有 效 性: 有效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精神,推动我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推进健康吉林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8年9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对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推进健康吉林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我省《实施意见》与《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总体意见一致,并提出了我省的具体细化落实措施,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及时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采购目录。各医疗机构将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全部纳入到本单位《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内,并优先采购基本药物。 

  2.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坚持集中采购方向,落实药品分类采购,引导形成合理价格。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鼓励医联体内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建立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基本用药目录。生产企业作为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合同,尤其要保障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药品配送。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 

  (二)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保障 

  1.提高基本药物有效供给能力。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增强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对于临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价格偏低、企业生产动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可由政府搭台,通过市场撮合确定合理采购价格、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纳入储备等有效措施保证供应。 

  2.强化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鼓励企业开展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生产、保证质量。建立企业诚信记录和违法违规退出机制。 

  3.加强短缺预警应对工作。依托国家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系统和我省药械采购平台短缺药品申报预警系统,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短缺药品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要求,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工作。 

  (三)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降低群众药费负担 

  1.逐步提高基本药物实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有关规定,建立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在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时,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 

  2.探索降低患者用药负担的有效方式。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1.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坚持基本药物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逐步提升使用比例。规范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的品种、剂型、规格,实现上下联动,统一集中采购,保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用药需求,促进基本药物使用衔接。加大对医师、药师和管理人员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培训力度,提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 

  2.建立基本药物优先使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制定院内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内容。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拨付挂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对结余资金留用和超支费用的分担办法,完善激励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 

  3.实施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监测。依托我省药械采购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重点监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基药使用占比等信息,加大处方检查抽查力度,结合处方点评工作,检查处方用药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和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原则。 

  (五)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健康吉林建设,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为主线,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在药品生产、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 

  3.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督导评估制度,由各相关部门联合或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 

  4.加强学习,强化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社会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任感,营造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