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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8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吉林省各级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执行《条例》要求,有效完成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力度、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其中疫情防控15391条,复工复产2957条,乡村振兴3163条,重大项目3481条,公共资源配置33504条,社会公益事业7637条,财政预决算7374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信息3248条。公开新制发规章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89件,现行有效规章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794件,行政处理决定类信息465万余条。《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出刊24期,刊发地方性法规20件,政府规章1件,各类文件143件。做好决策预公开工作,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府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等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省政府建立政策直达工作机制,搭建“三农”“惠企”“民生”三大政策直达平台,发布直达政策42条,浏览量超1460万人次。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指南”“武功秘籍”“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措施”“惠企惠民政策手册”被国家评为政府决策解读优秀案例。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深入落实《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畅通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办理方式方法,完善处理文书模版,提高了办理答复效率和水平。2021年,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36件,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49%。其中自然人申请640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32件。办理依申请公开6686件(含上年结转5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12件,答复6574件。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含部分公开)4759件,占72.4%;不予公开235件,占3.6%;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1350件,占20.5%;不予处理97件,占1.5%;其他处理133件,占2.0%。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78起,较上一年增长11.9%;行政诉讼166起,较上一年下降3.5%。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完善公文发布机制,做到制发公文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步报批,应公开尽公开。按照国办公开办通知要求,全省共全面清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211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开展征地信息历史数据的管理补录工作,主动公开征地信息164788条,实现了全省征地信息全面化、透明化、规范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各级行政机关紧贴群众对政务信息查阅需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梳理细化主题分类,完成专栏升级和集中展示。采取督促自查和在线集中检查的方式,定期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进行抽查核验,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互联整合,探索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优化办事服务功能和体验,努力把服务做到企业和群众的“心坎上”。依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全省309个政府网站及2730个政务新媒体信息实行季度抽评,实施常态化监管,政府网站合格率100%,政务新媒体合格率逐步提升。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和图书馆、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摆放公开指南等宣传品,设置专用电脑、电子查阅屏,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把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州)政府的绩效考评共性指标,实行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与委托第三方外部客观评价相结合,第三方客观评价权重占单项考评指标的76%。以第三方客观评价结果为导向,指导、督促被评估单位总结经验、整改问题、抓好基础、提升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平台,倾听呼声、答疑解惑、接受监督,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全年接听群众咨询电话1200余次,处理投诉举报8件。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岗位能力,举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2次,政府信息公开课程连续4年作为初任公务员培训必修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7

28

211

行政规范性文件

689

190

579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68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8947

行政强制

241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6896.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04

106

12

25

49

40

66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0

1

0

0

5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54

72

9

20

22

25

44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47

6

1

0

1

2

357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2

0

0

0

0

0

3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8

0

0

0

0

0

8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6

0

0

0

0

0

6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0

2

0

0

1

0

10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7

0

1

0

2

0

5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7

1

0

0

3

0

2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41

16

1

6

17

7

128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6

0

0

0

0

0

5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1

0

0

0

0

0

21

2.重复申请

63

1

0

0

1

0

6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

0

0

0

0

0

3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

2

0

0

0

0

3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6

5

0

0

1

0

102

(七)总计

6349

105

12

26

48

34

65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4

1

0

0

1

6

1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8

42

38

20

178

59

13

47

16

135

22

3

1

5

3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个别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意识和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聚焦民生领域和企业发展;三是重要政策发布和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化《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增强行政工作人员理解条例、掌握条例、落实条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府完成好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公益事业、社会救助、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增强解读实际效果,提升政府信息的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印发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就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以新《条例》实施两周年为契机,采取印发“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吉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宣传手册”,制作《条例》解读宣传网页等方式,大力宣传《条例》、解读《条例》,指引公众通过官方渠道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按照国办公开办要求,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编制发布年度报告的主体范围、内容框架、数据统计、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

  (二)省自然资源厅、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榆树市政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了信息处理费。

  (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www.jl.gov.cn)下载。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431-88905297(同传真),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

相关链接:吉林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