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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吉林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过去的一年,吉林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围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各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责,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各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扶贫、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建立涉企政策统一公开和辅导机制,提高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第一时间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全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非消息类、新闻类)18.42万条。强化政务服务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要件、办理进度公开透明。编制全省收费事项清单,各地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事项标准清晰可查。此外,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省1014个基层政府(县、市、区及开发区76个,乡镇608个,街道330个),以国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引领,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标准目录,所有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全部上网公开。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从形式审查、分类答复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规范了各行政机关处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形成了程序上和实体上共29种标准化处理文书,为行政机关更好履行公开职责,统一办理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夯实了基础。各行政机关根据标准规范要求,及时修订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推广使用网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鼓励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减少了申请人邮寄成本、节约了来现场申请的时间,提高了行政机关办理答复效率。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460件,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9.2%。其中自然人申请3287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73件。在办理工作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312件,占总申请数量的66.8%;不予公开201件,占总申请数量5.8%;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53件,占总申请数量21.8%;不予处理60件,占总申请数量1.7%;其他处理84件,占总申请数量2.4%,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的50件,占总申请数量的1.5%。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59起,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37%;行政诉讼172起,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12%。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内容监管。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和标准,完成了省内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建工作。各行政机关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申请公开五部分内容,以规范化框架固定了法定公开内容的展示,提升了行政机关履职的透明度。同时,强化平台发布信息的内容监管,对市级政府、省政府部门、市级政府部门以及县级政府在内的省内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310个进行了检查,总体合格率95.5%。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对全省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定位、统筹规划、体制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明确了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任务分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从2667个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中,随机抽查检查了912个政务新媒体,对信息发布、在线服务、政策解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督促整改,提升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推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全清单管理,形成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省收费(涉企)清单,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指供了标准指引。推行使用全省统一标准升级建设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行政机关通过这个平台上传管理信息,掌握了本单位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底数。通过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名称,优化栏目检索功能,科学设置主题分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的管理。通过细化政府信息主题、文种等分类形式,让企业和群众更加方便快捷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一年来,各行政机关通过网站政府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细化法定公开事项,省、市、县三级政府及部门已于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省本级还对现有省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对明确失效的已公开文件,进行了失效属性的标注,逐步推动了历史上形成的政府文件类信息的公开发布。设立“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公众号,群众在纸质公报出版后即可通过公众号浏览最新的政府公报电子版。

  (五)认真开展监督考评、宣传培训等基础保障工作。省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采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与委托第三方外部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调度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落实各项法定公开内容。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值权重占到整个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50%。印发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分别形成了政府版的54个指标和部门版的56个指标,充分发挥指标引导工作的作用,提升了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此外,各行政机关加强了对《条例》的宣传培训,集中利用10月份一整月的时间,以网络平台宣传为主渠道,对《条例》内容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常见问题进行了解读和说明,提升了公众了解《条例》并使用《条例》维护自身权利、获取政府信息、参与政府工作的意识。省本级连续三年将公开业务知识纳入党校对初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从“入门”起,强化了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为民服务思路及工作方法的培养。9月24日和11月20日分别举办两次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班,提升了政府系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4

21

407

规范性文件

959

792

810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9

0

45010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81

+12

133323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43

0

1743977

行政强制

122

0

208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1151

18589747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33

101

18

18

14

9

339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12

0

1

0

0

6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99

66

16

8

5

9

21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0

11

2

3

3

0

20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01

1

0

0

0

0

10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7

0

0

0

0

0

7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9

2

0

2

0

0

4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1

1

0

0

0

0

2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1

0

0

0

0

0

1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1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64

11

0

5

5

0

68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0

17

0

0

0

0

5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0

0

0

0

0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0

0

0

0

0

13

2.重复申请

34

0

0

0

0

0

3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0

0

0

0

0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6

0

0

0

0

0

6

(六)其他处理

80

4

0

0

0

0

84

(七)总计

3238

113

18

18

14

9

34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9

0

0

1

0

0

5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0

27

40

12

159

98

12

10

12

132

25

6

3

6

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升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还不够全面,对历史上产生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还未做到全面公开;二是《条例》的执行需进一步深化,一些单位对于新《条例》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部分市、县(市)还未把《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还未将《条例》的学习内容纳入本地区党校(行政学院)对初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三是个别行政机关公开理念和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平时主动公开信息不充分,到即将评估考核时才突击上传发布信息的现象,导致一些政府信息未在要求时限内公开。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不断加强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交流,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掌握并有效落实《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和意识。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社会评估机制,加强工作过程监管,以评促改,不断激励各地、各部门全力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jl.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也可以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法规处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431-88905298,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4。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9日

来源:初审:复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