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2752710,传真:0431-82752709,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吉林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个环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了公开工作实效。
(一)积极推动“五公开”。
一是逐步推动决策公开。各地、各部门逐步建立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和媒体等列席政府及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民意调查的工作方式,逐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对涉及扶贫开发、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部分地方和部门委托了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并交由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经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后及时公开了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是及时推动执行公开。各地各部门对于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等作出的有关决策部署,积极将落实工作的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等信息。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逐步推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情况。
三是扎实推动管理公开。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形成并对外公开,方便了公众获取信息和对政府管理行为实施监督。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了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及时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是有效推动服务公开。省政府及时将实施清费减负优化发展软环境措施向社会予以公开。印发了《关于公布<吉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吉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要求《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积极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取消和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并上网发布。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信息公开,省发改委与省财政厅积极配合,已经建立了全省PPP项目库,公开了相关政策法规、推介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等信息,激发了社会资本投资活力。
五是着力推动结果公开。各地各部门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都进行了公布。对各地各部门所承担的公开任务进行了细化,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考核,与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确定其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在去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考评的基础上,重新设计了政务公开指标考核体系。通过反馈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及各地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方式,有效激发了各地各部门推动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认真组织政策解读
吉林省坚持“为民服务、依法依规、同步部署、善用平台”原则,把依法依规主动有效发布政府信息作为政务公开重要抓手。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实际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在出台重要政策法规、筹备重要活动和会议,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均进行舆情的风险评估和科学研判,制定信息发布、宣传解读、舆情应对的整体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充分、全面准确地发布政策信息。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部门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负责人审签。以政府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将经本部门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的,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实行退文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促
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务作为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途径常抓常议。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省直22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小组成立后,在协商工作、会签文件、颁布制度、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各成员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各部门也分别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去年,省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省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报告指出了问题并对工作提出了建议,接到反馈材料后,各地各部门积极整改,效果明显。通过行政机关内部检查考核和第三方客观评价,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四)出台统领今后五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纲领性文件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制定我省实施办法。省政务公开办首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和省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思路。之后,在认真分析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别与长春、吉林、延边等设区的市州和部分省直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的厅局进行了交流,对照工作中的问题和大家提出的建议,梳理《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地方及部门反映需要细化的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和国办实施细则主要精神及兄弟省相关经验,起草了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5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全省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9182条。其中,省本级公开政府信息105538条,占5.8%;市州公开政府信息1723644条,占94.2%。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增幅量达到130.9%。 全省信息公开总数2012年——2016年数据统计图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22438条,占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40631件的55.2%。省政府各部门将办理的建议提案结果全文公开或部分公开358件,各市州将办理的建议提案结果全文公开或部分公开2642件。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178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35693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1929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402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00764条。
公开渠 道、方式 |
政府公报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博 |
政务微信 |
其他方式 |
数 量 |
11781 |
1356932 |
119291 |
74024 |
200764 |
百分比 |
0.07% |
77.4% |
6.8% |
4.2% |
11.53% |
2016年政府公开信息不同渠道统计表
2016年政府公开信息不同渠道统计图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全省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520次(其中: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27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67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307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1268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07882次
2016年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统计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047件。其中,当面申请35862件,占52.7%;网上申请29488件,占43.3%;信函申请2093件,占3.1%;传真申请604件,占0.9%。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52263件,占76.8%;同意部分公开的195件,占0.3%;不予公开的130件,占0.2%。此外,申请的信息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为14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为149件;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的24件;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57件。
在不予公开的答复中,涉及国家秘密的18件,占13.8%;涉及商业秘密的16件,占12.3 %;涉及个人隐私的11件,占8.5%;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6件,占4.6%;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71件,占5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件,占6.2%。
吉林省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统计图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全省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163件。维持行政行为的60件,占36.8%;纠错33件,占20.2%;其他情形70件,占43%。
全省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318件。维持或驳回为155件,占48.74%;纠错的23件,占7.23%;其他情形140件,占44.03%。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统计图
2013—2016年,全省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情况如图:
2012—2016年吉林省行政复议情况统计图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全省共收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费用为3万元,主要用于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其中,省本级为零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有一些亟需改进和提高的方面: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当前个别县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仍存在保守倾向。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从近两年的数据看,依申请公开数量激增,说明主动公开工作还有提升空间。同时,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的实效性还不够强。三是考核评估方式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地区和部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对部门或单位内部处室督促及组织调度力度不够。四是部分领域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吉林省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监督促公开。对公开信息不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的单位,加大通报考评力度,同时,提高主动公开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公众考评体系和专业机构考评体系的建设,组织多方力量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二是开展培训促能力提升。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政务公开人员、新闻发布人员、政府网站建设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分析研究能力、解疑释惑能力,适时向信息公开程度高、效果好的地区学习,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以平台建设促公开。积极完善吉林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市、县公开平台建设的指导和推动。注重对网上评议反馈监督等模块进行充实完善,努力实现信息发布、网上受理、在线交流、意见接收、意见反馈等“一条龙”式的公开模式。四是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在政府会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政务“五公开”工作进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来源:初审:复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