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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点击数:
  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431-82752709,传真:0431-82752718,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E-mail:jlzwgk@jl.gov.cn。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3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吉林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强化落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
  2013年,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以点带面,依法实施、有序推进,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函〔2013〕33号),从10个方面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下发后,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37号),就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九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了安排部署。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省编办会同省监察厅、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等部门,完成了第一轮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和两批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承接工作,共取消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126项,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4项,相关调整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省财政厅通过网站公开了省本级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同时督促指导省级部门及市(州)、县(市)政府做好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共有100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有10个市县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逐步细化和增加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公开内容,收入预算公开到“项”级科目,支出预算公开到“款”级科目。省住建厅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首页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题栏目,公开了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年度计划、房源信息及分配查询、房源分配结果公告、退出保障公告和保障申请等相关信息,对各市县保障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栏目进行链接。省审计厅全文公开了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省安监局在安全生产网站上设立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事故调查处理等专栏,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
  各地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春市整理和编制了《长春市政府机关便民服务电话目录》,第一批电话目录已经在市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吉林市以服务民生发展的学校、医院、城建、房产、物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公交、交通、民政、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为突破口,编制并公开了办事信息公开目录,将各单位的服务职能、服务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收费和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等内容在吉林市政务公开网上全面向社会公开。四平市从就医就业、供水供电、交通通信、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入手,积极开展“问政于民、职责公开”活动,全市57个部门公开了服务职能、服务范围、办事流程、领导电话等相关内容。白山市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并将完成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确保了重点工作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对敏感事项、敏感内容的公开审查程序及标准等问题制定了更加严格的保密审查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反馈、监督机制。实际工作中,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从申请受理、研究咨询、起草答复意见、法律专家审核把关,到领导审批、制文答复,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工作程序,保证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坚持求实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多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继续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99167条,点击量超过5亿次。全省已建成公共信息查阅点2532个,当年共汇集政府信息495217条,全年接待公众查阅627647人次,借阅文件94653件次。全省各级政府全年共发放《政报》等各类公报105944份。坚持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围绕重大经济社会和民生问题及突发公共事件,定期、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全省各级政府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91次,发布重要信息1242项,总体新闻发布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显著提高。
  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5月,东北地区首个省级政务信息发布微平台??吉林微博发布厅正式上线,正式入驻“吉林微博发布厅”的成员单位达到154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全覆盖。腾讯“吉林发布”政务微博粉丝数突破113.8万人,发微博4230条,被评为2013年上半年全国“十大宣传系统机构微博”,位列第八名,同时被评为全国“十大新秀政务微博”,位列第一名。“长春交警”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1.4万余条,粉丝量达到2.6万余人,信息被转发和评论达1.9万余次,在新浪网公开评选的“全国政务机构微博影响力排行榜”上获评第一名。吉林市工商局12315官方微博受理网上消费咨询、申诉、举报5.2万余件,发表消费警示、消费知识等8340篇,拥有粉丝14万余人,荣获2013年“腾讯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吉林省第四名,被当地媒体称为“江城最牛微博”。
(四)注重培训交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经省政府批准,省政务公开协调办于2013年11月举办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以及中省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共218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召集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与会人员,召开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介绍,以及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地也以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白城市组织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大安市政府、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在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十多个部门做了书面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裴中到会讲话,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不断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政办函〔2013〕208号),成立了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也全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全省基本建立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
  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政务公开协调办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列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制定了吉林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方案和对市州、省直部门的考核指标(评分细则),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3〕52号、53号),成立了3个考核组,对各地和参加省政府绩效考评的省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地、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有的地区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突出特点,取得较好成绩。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3642条。其中,省本级公开政府信息97491条,占12.4%;市(州)公开政府信息401861条,占51.3%;县(市)公开政府信息197984条,占25.3%;乡(镇)公开政府信息86306条,占11%。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434644条,占55.5%;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6380条,占5.9%;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33667条,占4.3%;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12033条,占1.5%;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10092条,占1.3%;其他信息246826条,占31.5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096件。其中,当面申请14224件,占67.4%;网上申请5005件,占23.7%;信函申请1342件,占6.4%;其他形式申请525件,占2.5%。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涉及行政审批信息、征地文件、补偿安置等方面。
  2109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的20425件,占96.8%;同意部分公开的358件,占1.7%;不予公开的313件,占1.5%。在313件否决公开答复中,原因是“信息不存在”的135件,占43.1%;原因是“申请内容不明”的95件,占30.4%;原因是“信息涉密”的16件,占5.1%;其他原因的67件,占21.4%。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全省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10件,全部办结。维持行政行为的8件,占80%;纠错2件,占20%。
  全省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3年,全省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
六、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亟待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整合。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思路是:按照中央及吉林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会议部署,以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部署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事项,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明确的各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起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机制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推动并规范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指导各市(州)、县(市)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工作交流研讨,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