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网上数据采集以及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和中省直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编制,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等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本报告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吉林省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联系,邮编:130051,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电话:82752709、82752718(传真)。
一、2009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逐步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下发《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吉林省政府信息清理工作法》、《吉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吉林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吉林省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善,没有落实的督促其抓紧落实。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年初,省政府连续召开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函[2009]46号),针对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等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2009年3月31日,省及各市(州)均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和情况通报工作机制。规范、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管理系统,建立了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的网上发布以及纸制信息的报送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和检查。建设开发省政务大厅电子监察平台、行政审批项目自动查询系统和审批项目告知单自助查询打印系统,方便办事群众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查询和了解。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发挥政务大厅的窗口作用,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工作,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群众需求。长春市把城市街道和社区作为信息公开的延伸地域,设置政府信息便民查阅点,为273个社区配备微机,其中103个社区具备了信息查询功能。吉林市对原有政务公开网进行升级改版,增设了房产交易中心、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劳动技能培训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等七个分中心专栏,同时开发软件系统,选取部分企事业单位作为试点,推进办事信息网上公开,取得较好效果。
(三)不断强化监督检查
开发网上即时监测系统,对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在线的监测评估,对县(市、区)政府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从2009年第四季度开始,其结果每个季度向各市(州)政府和省直部门通报一次,对工作开展较差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省政府办公厅多次组织人员到各市(州)、部分县(市)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对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考核。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也深入开展跟踪调研,通过网上查阅、电话督办、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长春市聘请高校科研、新闻媒体等电子政务领域的专家,对全市63家政务网站,实施日监测、月考评、季通报、年度综合评定。吉林市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电子监察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政务公开网、公开电子信箱、公开热线电话及窗口办事群众评议表等载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203人。其中,专职人员1133人、兼职人员4070人。截止2009年12月底,全省共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316次,12544人次参加培训。2009年是我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10周年,全省各级政务公开协调机构通过理论研讨、专家座谈、网上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征文活动和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扩大影响,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09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2900条,较2008年增长116.9%。其中,省本级公开政府信息9348条,占0.6%;市(州)公开政府信息1234522条,占83.8%;县(市)公开政府信息141941条,占9.6%;乡(镇)公开政府信息87089条,占5.9%。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50591条,占3.4%;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34922条,占2.4%;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884952条,占60.1%;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21173条,占1.4%;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20004条,占1.4%;其他信息461258条,占31.3%。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府信息1189183条,点击超过255万次。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加强了网上信访和在线咨询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和咨询业务。
2.公共查阅点。全省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站486个,汇集各类信息1096693条,其中434个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全年接待群众187955人次,借阅文件64154件次。其中,省政府分别在省图书馆和省档案局(省政府政务大厅现行文件查阅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全年接待群众4163人次,借阅文件6767件次。
3.政府公报。2009年,《吉林政报》印发24期,同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电子版。全年刊发各类法律、法规文件210个,普发性文件200余件。为进一步满足群众需要,还编印了《吉林政报2008年法律法规汇编》。《吉林政报》每期免费赠阅4万份,除通过邮局发送到全省各单位和部分个人外,还在公共场所设立59个免费赠阅发送点。此外,各市州政府和部分政府工作部门也发布政报或专业性公报,向社会公开较重要的政府信息。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公开发布各类公报1166554件。
4.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58次,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现场图文直播和视频转播,发布重要政府信息60多项。省政府各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39次,发布信息53项。各市(州)、县(市)召开新闻发布会196次,发布政府信息465项。涉及经济建设、社会事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公共安全、文化体育重大活动等诸多社会关注的话题。
5.其他形式。全省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尝试运用多种方法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如:组织群众旁听政府会议,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发布公告,通过有线数字电视网或手机短信发布政府信息,设立信息公告栏、触摸屏和宣传橱窗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省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318件。其中,网上申请56764件,占57.2%;信函申请479件,占0.5%;当面申请28017件,占28.2%;其他形式申请(主要是电话申请)14058件,占14.2%。主要涉及经济政策、土地规划、征地补偿、房屋动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资福利、治安管理、资质审批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9931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96053件,占96.7%。
在9605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94006件,占97.9%;同意部分公开的1303件,占1.4%;否决公开的744件,占0.8%。
在744件否决公开答复中,原因是“信息不存在”的215件,占28.9%;原因是“申请内容不明”的104件,占14.0%;原因是“涉及机密,免予公开”的65件,占8.7%;原因是其他问题 (主要是信息不属于本部门发布范围)的360件,占48.4%。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全省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91件,争议主要集中在征地动迁、福利待遇、公民自身信息等方面。其中,受理89件,办结86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97.8%和96.6%。在已办结的行政复议申请中,维持行政行为的81件,占94.2%;纠错5件,占5.8%。
全省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5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全省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1500元,全部是依申请公开时收取的复印和递送成本费。
六、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二是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都应如实公开。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及行政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既要防止不当扩大保密范围,又要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途径,公开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提高透明度。在重大事故、事件的处理上,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要求上报和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对社会上流传的不真实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澄清。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公开。特别是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在一、二个县进行试点,依托居委会、村委会和农村信息服务站、农村书屋等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实现政府信息公开逐步向社区和乡镇延伸。六是通过网上即时监测系统,对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县(市、区)政府网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并继续将其结果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之中。印发《2010年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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