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秋季粮食收获和收购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25〕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当前,全省粮食进入大面积收获期。为扎实有序推进我省2025年秋粮收获与收储各项工作,确保粮食丰产丰收、颗粒归仓,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秋季粮食收获和收购工作关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环环扣紧责任链条,统筹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安、交通运输、宣传、网信等部门力量,扎实细致做好粮食收获、收购储存、安全生产、宣传引导等各环节工作,把各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到田间地头,确保粮食收获及时、收储顺利、市场平稳,为夺取粮食丰收、推动农民增收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强秋收指导服务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一线精准指导,科学把握收获节奏,密切关注粮食作物生长后期及收获期间的天气变化,抢抓晴好天气窗口期,成熟一块、收获一块,最大限度减少田间损失和霉变风险。进一步巩固机收减损工作成果,挖掘减损潜力,加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落实应急作业机具人员和支持措施,确保关键时候冲上去、能管用。加强粮食主产县农机具、农机手的统一调配和跨区作业组织,特别关注缺少机具、缺少劳动力、返乡困难的农户以及“小散偏”地块的作业需求,精准对接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机收社会化服务,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垄。
三、加强粮食收储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落实安全储粮“一县、一乡、一村、一户”一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点对点”规范化服务,确保颗粒归仓。组织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省农发集团等骨干粮食企业做好储粮仓、机械设备维修维护,腾出充足库容,足额筹措收购资金,尽早开称开仓收粮,做到有人收粮、有钱购粮、有库存粮。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有序做好收购进度统计、价格监测、供求衔接、监测预警,实行粮食价格每日发布制度,引导农民形成合理预期、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加强售粮主体入场服务,让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加强政策性收储管理,合理把握储备轮换时机,适时加大收储力度,引领收购、提振市场。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提高路面见警率,严防死守重点路段、交叉路口等事故易发多发区域,从严查处货车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操作等行为。加强秋收农机具隐患排查,指导农机手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农机带病上路、带病作业。分区分片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加强重点区域火灾管控巡查,配足必要的灭火设施。加强车辆管理疏导,适时开放交通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农机跨区作业、粮食运输等运力供给,确保道路顺畅有序。加大涉粮案件“快处快办”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各级宣传、网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要强化正面宣传,用农民群众易懂易记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粮食适时收获、科学晾晒、安全储藏、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规范操作与维护保养等关键技术知识。密切关注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粮食价格异常波动、售粮排队、农机安全事故等易引发关注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核查核实相关问题线索,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防止不实信息扩散传播,为秋季粮食收获和收储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