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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5-02022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银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5-02022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银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25〕14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进银发产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5〕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推进银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推进银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吉林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托吉林自然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潜力,聚焦养老服务、中医养生、休闲康养、医疗服务等银发产业业态,推动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群发展、品牌发展,着力构建高质量发展体系和高品质生活体系。到2030年,全省建成10个银发产业园区,引进和培育一批关联企业,银发经济成为新的增长点;到2035年,全省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衔接紧密、影响广泛的吉林银发产业体系,银发经济规模突破万亿级。

  二、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

  (一)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通过新建改建、完善拓展、社会合作、互助共建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撤并学校、农村福利中心、集体房地等闲置资源建设老年助餐场所。

  (二)搭建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线上教育培训,帮助老年人适应信息化社会日常生活,发展老年远程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在城市社区、养老机构建设学习点,实现优质课程和教学资源共享。

  (三)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利用图书馆、文化馆错峰举办老年书画、音乐、艺术鉴赏和体验活动。丰富老年人图书音像市场,推动出版大字版本图书,做好老年人出版物发行工作,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依托大型商贸中心,开展老年用品营销和场景展示,努力打造东北地区银发产品展览和交易中心。

  (四)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强化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刚性供给,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项目配套,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积极推动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无障碍坡道等适老化设施建设,鼓励各地结合群众改造意愿,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小区加装电梯。

  (五)推行智慧化养老模式。建立省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整合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有效对接餐饮、家政、健康等服务机构。引导企业开发便捷、智能、实用的智能家居产品和解决方案,根据空巢老人需求安装水、电、气、烟感、门磁等居家安全监测智能设备。

  (六)拓展养老产业发展路径。支持养老领域龙头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加快拓展适老食品、老年保健、抗衰产品研发等业务,做大做强“吉养天年”养老产业品牌。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引导社会组织和家政企业兴办和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七)加大适老性产品供给。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深度合作,实施康养技术装备与应用重点研发项目,生产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等老年服务科技产品,开发失能辅助、家务等智能服务型机器人产品,升级助听器、矫形器等传统功能代偿类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发展智能轮椅、康复护理床等生活照护产品。实施老年用品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轻工、纺织、食品、医药、旅游等行业开发适老产品。

  (八)构建银发产业园区。聚焦中医药产业链延伸、智慧康养装备研发、康复辅助器具制造、适老化功能性食品生产、老年用品展示等领域,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吉旅健康康养中心等重点项目,打造银发产业园区。通过加强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推进技术引进和配套协同,促进园区内研发制造、功能展示、孵化培育等产业互动发展。到2030年,建成1个省级园区、9个市级园区、若干县级园区。

  三、培育壮大中医养生产业

  (九)加快中医药健康产品研发。推动省内中医和食品等领域科研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利用我省人参、梅花鹿等特色产业资源,开展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创制研究,开发上市一批具有吉林特色的未病养生、亚健康疗愈、延缓衰老、慢病康复等健康养生产品。

  (十)创建中医医学高地。推进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创建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汇聚高端人才,针对代谢性疾病及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系统性开展中医药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临床医疗和康复理疗、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推动上下游产业培育引进、衔接配套,引领构建中医药产业集群。

  (十一)推进“中医药+”专项行动。推进“中医药+旅游”,拓展提升旅居名城(镇)中医服务功能,通过旅居游客亲身体验式宣传,为长白山等风景名胜融入中医药康养元素;推进“中医药+养生”,在人口规模较大的社区设立培训辅导站,科普中医药知识,普及太极拳、八段锦等健康运动;推进“中医药+文化”,开展百人讲吉药、千名医师讲中医宣传活动,创办中医药文化消夏夜市;推进“中医药+餐饮”,持续举办全省中医药药膳大赛,推广《吉菜中的药膳》饮食图谱。

  四、培育壮大休闲康养产业

  (十二)提升康养服务水平。配合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打造珲春、长白山、集安三大银发康养集聚区,构建文明卫生、舒适便利的旅居环境。丰富康养生活业态,大力拓展基营式避暑休闲空间,开发森林小火车、森林采摘体验、林海穿越驿站、森林木屋等新业态新产品,打造一批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

  (十三)发展温泉康养产业。建设环长白山、长春-吉林-松原两大温泉康养集聚区,支持温泉旅游度假区、温泉酒店、温泉理疗会所、温泉疗养院提升星级,进入自由行游客搜寻视野。整合升级抚松县温泉疗养服务机构,形成与高端温泉相匹配的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潮湿地面作业群体关节炎、皮肤病的疗愈体验活动,做响氡泉品牌。建设伊通火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推进温泉与文化旅游、康养多产业深度融合。

  (十四)推进省际旅居合作。建立吉林省康养旅游企业名录,加强与东中部地区旅游平台开展合作,开发银发群体定制游、专列游、家庭同游等特色产品,吸引夏季气候炎热地区中老年群体“候鸟式”错季康养。

  五、培育壮大医疗服务产业

  (十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动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浙大妇院吉林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白山医院、吉大一院梅河医院等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尽快建成运营,加快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努力创建服务银发群体的吉林优质医疗品牌。

  (十六)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设置门诊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并通过远程会诊平台指导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有关要求,加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到2030年底,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80%。加快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逐步实施全省二级以上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不含中医专科医院)。支持病床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十七)推进医美融合发展。建设长春医美产业园区,推动中科院长春光机所、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等高校院所与园区企业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及成果转化,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医美抗衰产业。建设延吉东北亚医养产业园,引进韩国医美技术,建设“医美+中医抗衰”基地。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将银发经济项目用地需求纳入土地供应计划,支持利用闲置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

  (二)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各地各部门要谋划储备银发经济项目,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设立省级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银发经济重点项目建设。

  (三)强化金融支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进金融创业资本,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鼓励银行机构推出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

  (四)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中医养生、休闲康养、医疗服务领域相关专业学科建设,为我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要加大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等专业人才评定机制体系。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是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责任主体,要因地制宜提出本地区银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推动工作落地落实。省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政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各项任务扎实开展。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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