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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5-02019
分  类: 宏观经济;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5-02019 分  类: 宏观经济;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25〕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
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25〕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战略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历史性机遇,加速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有力支撑我省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应用牵引、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生态赋能,强化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体现吉林特色的人工智能产业,推动人工智能成为支撑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到2027年底,全省智能算力规模突破5000PFLOPS,形成10个左右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高质量数据集和5个左右先进可用的垂直领域大模型;人工智能向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加速,打造50个以上高价值示范应用场景;科技创新更加活跃,产业生态初步构建,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规模达到400亿元,到2030年底力争突破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人工智能发展算力底座
  1.加快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分布式推理需求,适度超前、科学布局全省智能算力资源,建设长春都市圈算力集群和吉林西部绿色算力集群。实施“算力联盟”计划,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IDC(互联网数据中心)企业、云服务商等专业化力量建设智算中心,推动智算中心加强国产芯片部署,提升绿电消费比例。
  2.促进算力资源便捷使用。强化算力网络建设,支持算力集群间搭建直连传输专线,推动城域光传输设备向综合接入节点和用户侧部署,构建1ms时延的城市算力网、10ms时延的省域算力网。建设全省算力统筹调度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政府、高校院所、医院、小微企业等通过云服务使用智能算力。
  (二)增强人工智能发展数据保障
  3.扩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梳理各级政务数据资源,构建统一的政务数据目录。依托政务数据目录,根据应用需求,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推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引导社会力量对具有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公共数据进行增值开发。支持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开发利用数据,保护企业对其依法合规享有或获取、持有数据的合法权益。建设城市级、行业级、企业级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可信交互。
  4.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基于应用场景需求建设和运营公共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向人工智能企业有条件无偿开放。实施社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程,组织一批试点项目,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驱动垂直领域模型应用的典型案例。推动成立精细化数据标注联盟,建立基于数据贡献、模型应用的商业化合作模式。
  (三)构建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和产品体系
  5.开展大模型创新算法及关键技术研究。围绕模型构建、训练、调优对齐、推理部署等环节开展研究布局,探索大模型高效并行训练技术,以及逻辑和知识推理、指令学习、人类意图对齐等调优方法。研究基于增量预训练的行业大模型训练、多源异构行业知识检索等关键技术,开展知识蒸馏、剪枝、量化、参数共享等技术研发,结合应用场景设计适合特定垂直领域的算法架构。强化系统稳定性技术、可解释性增强技术、公平性技术、安全性技术等可信人工智能技术研究。
  6.加快垂直领域大模型研发迭代。支持研发行业大模型产品,做精细分场景专用模型,培育一批行业应用开发商和集成商。倡导在开源社区发布开源模型,支持建设MaaS(模型即服务)平台,开发模型智能体,促进模型落地应用。在具身智能控制与决策、高质量仿真、系统集成等方向加强技术攻关。开展大模型评测研究,支持建设大模型测试验证平台,提供专业化模型评测服务。
  (四)加速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7.共建智能融合应用生态。瞄准民生关联紧、战略意义强、经济收益高的应用领域,开展场景策划、开放、路演、对接、落地、推广等工作,发布场景“机会清单”和企业“能力清单”,每年举办不少于30场不同行业领域供需对接活动。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突破工程,推动行业龙头单位联合人工智能企业围绕行业共性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形成可推广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突破场景落地共性难点。
  8.推动重点领域规模化应用。聚焦重点行业和特色优势领域,打造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显示度高的标杆应用。每年择优评选不少于10个标杆应用案例。
  “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咨询、政策搜索、业务办理等场景应用,提高群众和企业诉求办理效率,试点政策问答、公文写作、流程管理、行政审批等智能政务办公工具使用,提升政务人员工作效能。
  “人工智能+制造”,深化人工智能在产品营销、产品设计、研发协同、设备管理、智能排产、智慧物流、安全管理、质量追溯、产品售后等制造业核心环节应用,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典型场景。
  “人工智能+农业”,加快农业垂直知识库建设,开发玉米、人参、肉牛等产业适配算法和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推进人工智能在环境调控、行为监测、生长评估、精准饲喂、健康管理等养殖环节应用,建设智慧温室大棚和智慧农(牧)场。
  “人工智能+文化旅游”,推进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文物古籍等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文本创作、视频生成、影视渲染等技术,加速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创作丰富内容,升级“长白天下雪”虚拟数字人,提升数字人的导览和交互功能,开发数字人应用场景。
  “人工智能+能源”,推进人工智能在电网巡检、电力调度、调峰储能、故障诊断维护等场景应用,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化电网。
  “人工智能+金融”,聚焦智能风控、智能客服、智能投顾等环节,开发应用风险预警、交互问答、投研撰写等智能工具,提高中小金融机构风控智能化水平,推动实体网点向多模态、交互型智慧网点升级,提升智能化服务能力。
  “人工智能+科学”,聚焦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工程技术、气候环境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模型算法和领域数据知识融合,缩短科研实验周期,打造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新范式。
  “人工智能+教育”,开展人工智能助教助学研究,面向自适应学习、智能课堂、智能助教等领域,推进智能备课、课件生成、课程分析、学习跟踪、教学评价等人工智能应用。
  “人工智能+医疗”,加快人工智能在智能导诊、辅助诊断、用药咨询、慢病管理以及家庭智能医生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人工智能+水利”,推进人工智能在河湖生态流量动态监测、跨区域水资源协同管理、农业节水灌溉精准决策等场景应用,建设互联互通、智能调度的智慧水网,提升水网效能与供水安全。
  “人工智能+交通运输”,推进公路水路、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扩容、安全增效、产业融合。
  “人工智能+公共安全”,推进人工智能在边防管控、气象防灾减灾、地质灾害早期智能识别与精准预判预警、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应急救援等场景应用,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开展快速应急处置,推进燃气、桥梁、地下管线等公共安全设施和矿山、消防等领域智能化转型。
  9.发展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支持软件企业基于国产框架开发人工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促进人工智能软件规模化应用。围绕家电、消费电子等产品智能化需求,推动光谱感知、图像感知、生物特征识别等智能传感器的开发和产业化。支持车企持续优化高阶智驾、智能座舱技术,研发端到端大模型,开发服务于多元应用场景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推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农机等装备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终端产品,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快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设计、制造、应用一体化发展。
  (五)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10.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环境。强化企业孵化服务,为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提供低成本空间载体和全方位要素赋能。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算力设施+科研机构+公共服务”一体化布局,鼓励多元协同合作,引入行业场景资源,加速创新产品的突破和应用。支持举办人工智能赛事、论坛等活动,构建活跃的产业氛围。
  11.加强优质企业引进培育。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需求和产业链薄弱环节,大力引进培育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企业和创业团队。推动行业企业与人工智能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人工智能企业落地场景、拓展市场。加强与国内优势人工智能企业交流合作,推动我省人工智能企业在细分领域发展壮大,打造一批人工智能“专精特新”企业。
  12.加大投融资支持。充分发挥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通过“直投项目+参股子基金”方式支持算力、数据、模型等人工智能基础核心和垂直行业创新应用领域,撬动社会资本,发展耐心资本,鼓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满足人工智能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配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六)强化人工智能发展人才支撑
  13.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人工智能顶尖人才引进快速响应工作机制,优化审核论证流程,提供与行业相匹配的人才福利待遇。在“长白英才计划”遴选、高层次人才分类定级等工作中,对人工智能领域人才给予倾斜支持,健全完善人工智能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人工智能重点企业人才认定授权机制。支持人工智能人才在高校和企业间流动共享。
  14.超常规培养创新青年人才。省校共建吉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加大人工智能特聘岗位人才选聘力度,推动优势学科与人工智能学科交叉融合。创新青年人才发现和选拔机制,支持在校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科研课题,鼓励企业和高校对优秀在校生实施联合定向培养。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实训基地,开展产教融合课程及项目实战,为学生提供研学和实习场所。支持建设人才继续教育培养基地,开展人工智能复合型、实践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七)提升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水平
  15.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人工智能网络和数据安全预警通报体系,加快推动网络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合规审计等要求。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定期开展攻防演练,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强化演练结果应用。
  16.探索监管模式创新。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针对人工智能不同细分领域,根据风险等级、应用场景、影响范围等具体情境,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鼓励大胆先行先试。督促指导人工智能企业落实国家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法律要求,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流程。完善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规范、伦理准则,强化各责任主体科技伦理规范意识。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实施。组建省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作专班,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统筹全省算力、数据、模型、场景、科研、产业、金融等资源配置与调度,强化工作协同配合。成立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领军科学家和一线青年科技人才作用,为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提供战略路线和前沿技术咨询。
  (二)保障资金资源。加大财政资金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资金与省级资金协同联动,积极争取各类中央资金和试点示范。强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加强对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人工智能领域直接投资备选项目的推荐,支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参股(设立)人工智能领域子基金,加强基金投向指导,积极探索投贷联动等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人工智能领域政府投资,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平台建设。实施国有企业“拥抱AI”专项行动,推动国有企业主动开放场景,加大资金资源投入。支持国有企业在算力、数据等领域为人工智能中小企业提供普惠便捷的要素资源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赋能应用等方面的亮点成效,为创新成果应用提供更多市场机遇。组织开展模型应用能力培训和案例教学,解决模型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人工智能通识及应用培训。开展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的人工智能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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