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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4-01941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市规划;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余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乾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4〕5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4-01941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市规划;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余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岭县、乾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4〕5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扶余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长岭县、乾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吉政函〔2024〕53号
松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所辖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扶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乾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你市要指导各地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扶余市着力建设绿色优质粮食生产基地、河湖湿地旅游基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着力建设蒙古族特色鲜明的北方宜居魅力城市、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高地;长岭县着力建设清洁能源集聚区、现代天然气产业基地;乾安县着力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农牧城、生态城、旅游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扶余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1.4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3.7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4.8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年不超过2.80亿立方米);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0.9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4.3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86.9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7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年不超过10.73亿立方米);长岭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2.2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25.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22.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年不超过1.25亿立方米);乾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6.3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4.5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2.3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2025年不超过1.6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空间,夯实现代农业格局;统筹推进各类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和系统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等级合理、协调有序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统筹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延续城市文脉,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彰显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统筹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与区域重要城市的交通联系,完善城区道路网系统,构建各种交通方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六、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完善规划传导机制,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总体规划。按照定期体检评估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规划监督执法,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县(市)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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