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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4-00607
分  类: 科技、教育;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4-00607 分  类: 科技、教育;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4〕15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以吉林省中工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的请示》(吉教办〔2024〕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有关规定以及吉林省第四届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吉林省中工技师学院为基础设立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为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举办者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校址设在长春市。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800人,学校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举办者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省教育厅要指导学校积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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