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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6102
分  类: 城市规划;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浑江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2〕7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6102 分  类: 城市规划;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浑江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2〕7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浑江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晋升为
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吉政函〔2022〕74号
白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浑江经济开发区晋升省级开发区的请示》(白山政文〔2021〕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浑江经济开发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晋升后名称为吉林浑江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5.75平方公里,分为四个片区。片区一面积2.39平方公里,位于六道江湖下村,四至范围:东至香磨村西界,西至旱沟村东界,南至江沿村北界,北至太平村南界;片区二面积1.1平方公里,位于六道江镇张家村,四至范围:东邻野鸡背山,西至老营国家粮库,南至小东沟,北至鹤大公路;片区三面积0.29平方公里,位于七道江村大不远沟,四至范围:东至民华村西界,西至七道江村东界,南至北线公路,北至民华村南界;片区四面积1.97平方公里,位于上甸子村北线公路北侧,四至范围:东至上甸子村一、二社,西至翁泉村八社,南至北线公路,北至上甸子村四、五社。
  二、吉林浑江经济开发区应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规定,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
  三、你市要指导浑江区加强对吉林浑江经济开发区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尽快壮大主导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对本地区的发展切实起到辐射引领示范作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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