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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3761
分  类: 工业、交通;民航;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22〕1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3761 分  类: 工业、交通;民航;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22〕1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07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
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吉政发〔2022〕1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吉林省民航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航业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省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运输服务需求,支撑全省深度开发开放,强化区域协同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一二三三四”民航总体工作思路,践行机场建设围绕平安、绿色、智慧、人文的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一主多辅”机场布局,优化航线网络体系,积极推动临空经济发展,培育壮大通用航空产业,实现全省民航业优先、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坚实有力的航空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布局,高质发展。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明确机场功能,主动承接和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举措。着眼航空业长远发展,同步兼顾省内实际,强化全省枢纽、支线、通用机场协同发展,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举。
  ——创新驱动,培育动能。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探索打破体制机制障碍,优化服务结构,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品质。培育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围绕三次产业发展新需求,打造高质量航空产业结构。
  ——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注重多式联运服务,加强民航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突出机场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枢纽作用。以“四型机场”建设为引领,打造安全运行保障有力、生产管理精细智能、旅客出行便捷高效、环境生态绿色和谐的机场体系。
  ——强化引导,共赢合力。以高位推动强化军地协同、政企协同,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与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促进军航、民航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配置空域资源,强化与航空公司战略合作,积极争取各方大力支持。
  (三)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一主多辅”机场群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民航年旅客吞吐量25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16.3万吨,枢纽机场基地航空公司达到2家以上,国际通航点达到20个,国内通航点不少于150个。基本建成长春临空经济区,产业初具规模,年生产总值百亿元以上,启动其他城市临空经济区规划工作。通用航空产业体系逐步健全,延伸服务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到2035年,全省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高,空域资源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机场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辐射东北亚、服务东北地区”的区域机场群,打造功能完备、高效运作、安全绿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重要影响力的东北亚区域航空枢纽,服务吉林省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内陆开放和现代化城市建设,推动成为驱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源。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机场布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明确机场功能定位。统筹优化“一主多辅”机场定位,将长春机场发展成为具有核心地位和重要影响力的东北亚区域航空枢纽。将延吉机场发展成为日、韩、俄重要的门户机场。将长白山机场打造成为全域旅游的航空平台和东北亚重要的集散中心。围绕红色旅游、人文风光、自然景观、冰雪经济等,结合地域优势及特色资源,实现全省各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差异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长春机场竞争能力。破解长春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军民航空域矛盾、资金筹措等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尽快开工,尽早投用。提高服务质量,缩短旅客值机、安检排队时间,在发布航班信息、完善延误航班的服务保障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优化航班时刻和航线网络,整体提高长春机场整体保障水平、运输服务质量、机场运行效率和通达能力,提升长春机场在国际机场中的竞争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引领全省机场快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长春市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支线机场网络。发挥地区政府主体作用,推动省地联动、军地联动,科学谋划,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全力推进迁建延吉机场、改扩建通化机场和吉林机场、新建四平机场等支线机场项目前期工作进程,按照支持地方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特色产业带及城市发展空间布局需求,改善提升支线运输机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4.补强通用机场网络。加快推进和龙、农安、九台、长岭等一批通用机场项目建设。结合区域通用航空市场发展需求及空域条件,分类分级推进中部、东部、西部三大通用机场群建设,打造区域通用航空网络重要节点,逐步构建以运输机场和综合性机场为骨干,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协调、兼容互补的区域通用机场网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力推进“四型机场”建设。在机场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充分体现平安、绿色、智慧、人文理念。提高机场安全运行水平,加大安全能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防控,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全省民航安全总体水平。统筹推进环境友好型机场建设,全面推进应用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实现资源节约。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收集、融合、统计和分析各类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协同高效、智能运行。充分体现人文关怀,逐步提升机场人文品味,持续提高服务品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应急厅及相关地区政府、民航吉林监管局、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综合交通体系。机场所在地城市要科学规划,按照应联尽联原则,加强规划衔接,优化接口设计,合理设置多种交通方式的停靠点,统筹构建机场与公路、地铁、城际铁路有机连接,空中、地面、地下相互呼应的多种交通方式协调联运的交通体系,为机场客货集疏运提供高品质联运服务。(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配套建设公路相关基础设施。统筹考虑公路与机场布局,规划建设与机场、临空经济区、航空产业集聚区连接的公路。积极组织开通公共交通服务,加强机场、临空经济区、航空产业集聚区与外部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航线结构,提升运输服务能力。
  8.科学开发国际航线网络。提升长春机场、延吉机场国际、国内覆盖能力,以首尔、曼谷、东京、符拉迪沃斯托克等重点城市为节点,进一步拓展与日、韩、俄远东地区及东南亚地区直飞航线,适时开通洲际直飞航线,争取长春机场、延吉机场成为国内城市与东北亚航线的重要中转枢纽,打造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国际航空网络,实现长春机场航线网络24小时覆盖全球主要城市。适时开通长白山机场、通化机场国际航线。(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完善国内航线网络。推动长春机场航线网络基本覆盖国内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要旅游城市及经济发达城市,实现4小时基本覆盖国内主要城市,一次转机12小时覆盖国内全部机场。持续推进精品快线建设,打造“经长飞”品牌航班中转产品,鼓励枢纽、支线、通用机场共同发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积极增加运力保障。鼓励现有航空运输企业、通用航空公司持续增加过夜运力投放,改造现有机型,根据航空公司布局战略,在长春机场建立2-3家基地航空公司,提高全省航空运力保障数量。深化与航空公司战略合作,通过调整航班起降频率、优化航班时刻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运力结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元创新发展,壮大临空经济规模。
  11.壮大发展长春临空经济区。发挥长春机场枢纽优势,围绕智能交通装备制造业、高端疫苗产业、航空物流贸易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高质量打造长春临空经济产业集群。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完善航空口岸功能,加快建设物流保税区、临空制造区、教育科研区、商务办公区和生态农业区五大功能区,打造引领东北全面振兴的临空经济示范区。(长春市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积极打造吉林临空经济区、延边临空经济区。在吉林市纳入全国首批26个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基础上,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发挥吉林市航空制造和维修、航空驾驶员培训、通用航空、航空货运服务等优势,推进吉林市临空经济区建设。通过提升延吉机场定位,吸引跨国公司、世界500强企业,重点发展航空物流、高端制造、现代服务、国际旅游、高端医疗美容等产业;发挥珲春周边临港、临空优势,大力发展无人机制造、飞行器组装、航空物流等产业。推动吉林临空经济区、延边临空经济区与长春临空经济区互动发展。(吉林市政府、延边州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设现代航空物流体系。发挥长春机场多式联运优势,支持快递企业在长春机场设立分拨中心,将长春机场打造成为东北地区航空快件集散地。谋划引入或成立货运基地公司,建立以长春机场为核心的航空物流网络,满足吉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物流运输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长春市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宽产业领域,培育打造新动能。
  14.提升通用航空整机及关键部件研发制造水平。围绕无人机产品整机、关键部件制造,载荷系统配套、应用服务等方向,积极引进国内外通航飞机、轻型运动飞机、直升机等制造和配套项目,支持重载荷智能化物探专用无人直升机产业化,推动固定翼、多旋翼无人机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发展飞机维修与改装。深化与航空工业集团合作,推动航空检修基地建设,拓展多型号飞机检修,打造中国北方航空综合维修保障中心,加强与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开展合作,探索开展大型民机航空检修业务。积极布局飞机改装市场,提升通用航空装备制造服务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航空模拟训练装备发展。发挥我省航空模拟器研发人才技术优势,整合相关资源,建设航空模拟器研发制造服务基地,针对军事飞行训练作战需求,开展模拟器多机型技术创新、研制生产和维修服务,同步构建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全面拓展通用航空业务。支持运输机场规划建设通用航空运营基础设施,开通通用航空业务。深度挖潜通用航空在农林、电力等方面传统业务,鼓励开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驾驶员培训等航空新兴业务,探索开展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应急救援等。支持成立各级航空运动协会、俱乐部,举办各类展会、竞赛、营地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滑雪场逐步完善航空营地建设,拓展体验式等航空运动服务,推动通用航空产业成为内生新动力。(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供政策支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18.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鼓励项目法人加快推动各类机场项目前期工作。涉及国家部委、军方相关单位的,省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采用超前开展、同步推进、压茬实施等方式缩短审批周期。对纳入我省规划的改扩建运输机场(增建跑道除外)、新建通用机场,以及需要我省审批的既有机场设施设备更新和建设等非复杂项目,直接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松原查干湖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资金支撑。鼓励各级政府以股权投资或其他补助方式支持省内机场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对省级规划内新建、改扩建运输机场项目,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由省、市(州)或省、县(市)按5∶5比例分担;异地迁建运输机场项目,优先使用原机场土地开发收益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如仍有不足,省级可给予适当支持;对省政府批准的规划内且市县政府安排资本金的新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省级按市县政府资本金投入的50%给予资本金支持,但最高不超过通用机场建设批复总投资的10%。继续安排航线开发与培育补贴资金,优化调整补贴范围和标准,加大对航空公司参与我省航空市场运营的吸引力。将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纳入航线补贴范围,研究对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各类专项资金作用,切实加大对航空相关企业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供销社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供有力土地保障。对纳入国家和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机场建设项目用地,不涉及违法用地的,统筹保障用地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机场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确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依法报批先行用地。对列入国家机场建设规划的机场项目,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服务清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调度,加快推进项目用地组卷报批。(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给予税收保障政策。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强对机场及设施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临空经济区所在的地区,合理确定市级与示范区收入划分政策,提高示范区税收分成比例,对符合要求并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国内航空运输企业在机场新增设立基地子公司或分公司运营,落实办公用地和用房及新建机组酒店等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机场建设和航空经济发展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性融资支持。鼓励各地研究设立通用航空发展基金,支持通用机场建设和通航产业发展。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元化融资,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现有产业投资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金融机构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依法合规通过认购基金份额方式合理有效参与。支持临空经济区因地制宜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及相关地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科技创新人才、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引进,合理利用好现有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机场和航空公司运营、航空经济、通用航空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等引进给予优惠政策。加强与各类院校交流合作,做好人才储备工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地区政府、省民航机场集团以及军方有关单位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加强对促进全省民航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民航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将民航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职能,强化力量,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军民融合。加强与军方相关单位沟通协作,争取军方支持,通过空域调整、精细化管理、飞行程序优化等方式,缓解军民航空域使用矛盾问题,提高空域使用效率。
  (四)强化舆论宣传。发挥我省全域旅游营销平台作用,做好航线宣传工作。依托长春航空展等大型展会,进一步扩大我省航空领域文化、教育、制造业等方面影响力。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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