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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1983
分  类: 综合政务;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省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安排的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22〕6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2-01983 分  类: 综合政务;意见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省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安排的意见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22〕65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2年省政府决策咨询
课题研究安排的意见
吉政办函〔2022〕65号
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智库联盟单位: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吉林振兴发展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最为严峻、最为困难的一年。为充分发挥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优质咨询服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省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吉林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建议,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课题安排
  (一)关于吉林省现代人参产业体系建设研究。围绕构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新格局的现代人参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动产业高级化、产品高端化、品牌驰名化,把人参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千亿级优势产业,提出系统化建议。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会长袁甲业
  (二)关于吉林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问题和对策研究。聚焦实施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等标志性工程,深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促进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抓好全链条衔接、各环节增值,构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新模式,为我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保障。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省社科院院长王颖
  (三)关于吉林省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研究。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实业立省、科技强省、人才兴省,围绕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和高质量发展梯度培育工程,对全省“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现状和人才支撑体系现状开展实地调查,为制定相关人才政策提供参考。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孙杰光
  (四)关于加强和完善吉林省智慧社区建设的对策研究。围绕总结抗疫经验,探索以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打造一批日常精细服务与应急高效管控无缝切换的智慧社区,为吉林省加快布局智慧社区项目提供决策支撑。
  课题组负责人:盘古智库吉林振兴研究院秘书长龚文辉
  (五)关于疫情背景下吉林省实现经济稳增长的对策研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细抓实常态化防控,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为实现“止跌、回升、增长”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省社科院软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丽娜
  (六)关于吉浙两省生物制药产业链共建路径与政策研究。立足我省在医药开发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研究基础,借助吉浙共建机制,谋划两省生物制药产业链共建的基本思路,系统提出人才、资金、研发、产业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作出贡献。
  课题组负责人:宁波工程学院教授赵儒煜
  (七)关于吉林省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的对策研究。结合我省实际,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整合,为吉林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高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路径和决策参考。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省社科院副院长郭连强
  (八)关于吉林省谋划发展算力经济的策略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正处在全面提速阶段,在元宇宙概念下,结合5G技术、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等发展需求,合理规划算力经济,明晰其技术逻辑、应用逻辑、市场逻辑等,超前谋划、抢抓机遇,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赵树宽
  (九)关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背景下吉林省“三农”发展与乡村振兴思路研究。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背景下,通过土地要素的整理,着力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推进“三农”现代化,让吉林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课题组负责人:省政府法律顾问、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杜宴林
  (十)关于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及风险防范研究。聚焦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及风险防范,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上狠下功夫,着力降低融资成本,全面净化金融生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一流服务保障。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周佰成
  (十一)关于吉林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实践研究。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民增收,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路径,鼓励各地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推动农业从传统运作模式转向现代化、集约化经营模式,增强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课题组负责人:长春科技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教授戚欣
  (十二)关于加强吉林省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企建设、做大做优做强我省国有经济,为我省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水平的提高和省级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性规定的出台,提供政策建议和路径措施。
  课题组负责人:省政府法律顾问、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
  (十三)关于开展制度创新推动吉林省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研究。农民养老保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围绕农民养老问题,开展制度创新,提出新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提升农民缴费水平,为实现现有农村老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大幅提高提出对策。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安明友
  (十四)关于吉林省西部盐碱地综合利用对策研究。围绕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示范行动,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稳产增效,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国土资源系主任王冬艳
  (十五)关于吉林省碳汇能力与林业碳汇交易机制研究。立足我省森林资源的优势,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双碳”目标的实现,为全球变暖背景下制定减排增汇的相关区域环境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段海燕
  (十六)关于吉林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研究。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吉林省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立足全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开展实地调查,对吉林省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未来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实践路径。
  课题组负责人:长春大学行政学院院长庞凌霄
  (十七)关于推进吉林省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研究。增强吉林省文化产品的质量与内涵,有序推进吉林省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文化产业爆发式增长打开新的空间,盘活我省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展深入研究,提供智力支撑。
  课题组负责人:长春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蕊
  (十八)关于吉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策略与路径研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聚焦吉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发挥品牌集聚效应,激发乡村振兴内生活力,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建议。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周大勇
  (十九)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共享,进一步促进吉林省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研究。围绕落实素质教育,依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所采取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模式,通过共享理念,进一步整合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省中小学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课题组负责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邵志豪
  (二十)关于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提升路径及对策研究。深度剖析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及瓶颈,提出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和可操作性政策建议。
  课题组负责人: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教授杨印生
  (二十一)关于依法清收国有未利用地和国有农用地,为打造“千亿斤粮食”工程提供基础支撑的对策研究。围绕加快实施“千亿斤粮食”工程,全力挖掘耕地潜能,收回国有未利用地,通过土壤改良后成为耕地,增加粮食种植面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对策建议。
  课题组负责人:省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树成
  三、课题组织
  省政府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安排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委托课题立项和结题鉴定,课题承接单位和课题组负责人牵头实施调查研究和开展具体工作,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课题组要制定调研活动方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确保调研成果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准确,避免形成一般性的理论文章或研究论文。
  (二)课题组在进行调研时,所涉有关地区和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
  (三)课题调研要注重实证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走访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力求客观全面分析现状,找准症结,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四)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对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为省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未经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同意,调研报告及相关内容、数据不得对外传播或公开发表。
  (六)课题成果以提交研究报告为主要形式,完成时限为2022年12月15日前。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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