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发挥投资关键拉动作用
加快2021年“三早”项目开复工建设
有关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2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精准三确保”要求,深化投资增长攻坚行动,强化政策配套落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2021年项目加快开复工建设,努力实现一季度投资“开门红”,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绿色审批”
依托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做好线上咨询指导服务和协同服务相关工作,实现全过程“不见面”审批,保障疫情期间项目审批工作不间断。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环评审批中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的,可先行受理,由建设单位在评估、审批过程中补正材料。(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部门,各市、县级政府)
二、强化用地保障
坚持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坚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跟随项目走,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三早”项目、“国债”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返乡创业等项目用地指标,做到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县级政府)
三、保障用工需求
做好项目单位稳岗留工,对春节前开工的项目和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各地可从已下达的2021年第一批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砍块补助金额中以专项补助形式予以支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单位员工加班补贴。社区在春节期间组织相关服务时,要将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纳入进来,让务工人员在异地舒心安心过年。要加强疫情期间就业服务,保障用工需求,在疫情期间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项目建设成功推荐上岗人员的,按规定予以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各市、县级政府)
四、强化资金引导
组建融资服务专班,全面梳理一季度施工项目和“三早”集中开工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一季度每个地区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尽最大努力将资金投放进度前倾至一季度,确保项目融资供给。对一季度新开工和“三早”集中新开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对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给予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市、县级政府)
五、开通对接服务“直通车”
对一季度施工项目和“三早”集中开工项目,实行问题反映“直通车”机制,各级项目中心收到反映问题后,直接分送相关部门“一把手”解决,重大复杂问题直报本级政府分管领导解决,项目中心每周向项目单位反馈进展,形成对接服务“闭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各市、县级政府)
六、统筹做好施工保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对一季度施工项目和“三早”集中开工项目,优先保障防控物资需求,根据需要优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同时,做好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和砂石、水泥、钢筋等建设材料保障供应,统筹物资运输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确保运输畅通高效。因工程需要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开山、掘进和平整场地所形成的建筑石料,可用于项目自身使用。(责任单位:中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县级政府)
七、推进产业链项目招商落地
做实做细产业链链长制工作制度,细化产业链分项分工方案,针对产业链条不完整、龙头企业不强、处于价值链低端等问题,加强项目谋划,建立产业链上下游招商项目库,依托“四图”和全景图,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签约项目加快转化落地,加速形成产业集群,提高产业投资比重,不断优化投资结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县级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