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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1-00372
分  类: 科技、教育;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1-00372 分  类: 科技、教育;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吉政函〔2021〕5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办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吉市政请〔2020〕51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吉教办〔2021〕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00〕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由吉林市人民政府举办,校址设在吉林市。
  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专业设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三、吉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落实办学投入主体责任,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要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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