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柳河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的批复
吉政函〔2020〕58号
通化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柳河工业集中区晋升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通市政文〔2018〕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柳河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按照国家规范开发区名称有关要求,晋升后开发区名称为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
二、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位于柳河县,规划面积5.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污水处理厂东用地边界,西至惠风路,南至人民大街,北至钓鱼台村永明屯。
三、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应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做好节地评价工作。要科学谋划区域发展,严格履行土地供应程序,不得以牺牲土地资源为代价吸引投资,坚决防止闲置和浪费土地,确保开发区建设符合土地、环保等方面要求。
四、吉林柳河经济开发区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加速产业链上下游产业集群集聚,壮大支柱产业。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项目承载能力,打造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