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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0-02999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 〔2019〕7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0-02999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1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 〔2019〕7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第七批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批复

吉政函〔2019〕76号

省民委:

  你委《关于申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请示》(吉民族报〔2019〕4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推荐龙井市、汪清县、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道青山湖社区、吉林市朝鲜族妇女协会、四平市铁东区东关社区、前郭县蒙古族实验小学、柳河县三源浦朝鲜族镇7个创建示范区(单位)申报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单位)评选。请你委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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