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0-02960
分  类: 公路;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施行差异化收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9〕8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0-02960 分  类: 公路;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施行差异化收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9〕83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施行差异化收费的批复 

  吉政函 〔2019〕8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施行差异化收费的请示》(吉交联发〔2019〕2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施行差异化收费。

  二、优惠范围及方式。对在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现有的吉林西、九站、华丹大街、吉林北、江密峰、天南、丰满、红旗、吉林南9个收费站区间内点对点行驶的吉林市城区籍7座及以下小客车 (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为车长小于6米的9座及以下小客车)开放通行。吉林市政府使用预算内资金以定额1000万元包干结算通行费,超额不补,不足不退。

  三、优惠期限。差异化收费优惠措施试点期限为1年,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2020年10月31日截止。之后视执行情况确定是否延期或调整。执行中,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应视情况作出调整。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