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鲜食玉米品牌建设
加快鲜食玉米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20〕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切实把我省鲜食玉米的资源优势和品质优势快速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吉林鲜食玉米产业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鲜食玉米品牌建设、加快鲜食玉米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目标,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厚植文化底蕴和品牌特色,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品牌引领、质量兴农,产业融合、创新驱动,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优势,加快构建鲜食玉米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增强我省鲜食玉米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实现“品牌做响、产业做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筑牢产业基础。
二、发展目标
力争用3—5年时间,全省鲜食玉米品牌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带动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溢价能力明显提升,省、市、县多层级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鲜食玉米产业格局全面建立。吉林鲜食玉米成为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地域品牌,全省优质鲜食玉米生产企业超过100家,打造50个优质吉林鲜食玉米品牌产品,形成吉林鲜食玉米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位一体”发展矩阵。全省鲜食玉米产量增加到30亿穗以上,实现吉林鲜食玉米品牌领跑全国。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品牌引领,打造“黄金名片”
1.凝练品牌形象。制定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建设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深度挖掘文化资源和禀赋要素,构建全新吉林鲜食玉米区域公用品牌形象传播体系、产业产品体系、市场营销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融合新媒体传播矩阵等载体和平台,并与吉林大米宣传推介与渠道建设一体化融合,强化吉林鲜食玉米的品牌声浪、品质优势,打造吉林玉米“黄金名片”。(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厅等)
2.构建品牌矩阵。鼓励省内鲜食玉米主产市县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申报地理标志,创建地域特色鲜明的区域特色品牌,形成鲜食玉米核心品牌的主打系列和重要支撑。鼓励和支持各地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产品,通过技术创新、质量提升、标准规范、市场营销、特色产品认定等,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鲜食玉米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3.规范品牌监管。加强“吉林鲜食玉米”品牌标识及广告语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吉林鲜食玉米品牌授权管理、品牌标识使用和退出机制,规范行业自律。组织品牌培育交流活动,提高企业质量品牌意识。加强鲜食玉米品牌人才培养,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品牌侵权、以次充好等问题,强化危机处理应急意识,塑造品牌诚信理念,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良好氛围。支持企业维护其品牌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厅、省商务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二)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市场影响
4.创新平台载体。引入全国鲜食玉米开年第一会和主场大会,搭建全国鲜食玉米产业交流平台,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功能最全的鲜食玉米产学研信息高地,并为承接国际鲜食玉米产业大会创造条件。充分整合国内外行业专家、产业链各环节经销商以及媒体传播资源,系统开展专业培训、技术交流、品种推广、产销对接等活动。借助多元媒体,常态化、创意化开展鲜食玉米科普教育、广告宣传以及行业知名企业暨优质品牌产品公益评选。鼓励发展以鲜食玉米为重点的“农业+”“鲜食玉米节+”等产业观光、体验式生态采摘等新业态,持续引导公众消费,引领全国市场拓展。(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5.实施融合营销。强化鲜食玉米产销一体的链条化服务,探索新业态下生产与流通商业模式,构建省内省外互联、直营分销互补的吉林鲜食玉米销售体系,实现优质优价目标。鼓励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建立线上销售网络,采取与直播、社群、大客户、私人订制等渠道对接的新营销方式,扩大吉林鲜食玉米的线上销售;积极推进与全国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利用其线上资源与线下门店融合的新零售渠道,加快吉林优质品牌鲜食玉米产品在全国布局。利用国内外大型展会平台,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推介、招商活动,提高吉林鲜食玉米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充分借助吉林大米持续深耕已有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依托吉林大米在省外销区市场的直营店、商超及社区专区(专柜)系统,重点开发吉林鲜食玉米京浙沪闽主销区市场,并融合推介传播吉林杂粮杂豆,形成吉林大米“白金名片”、吉林玉米“黄金名片”、吉林杂粮“彩金名片”同台展示、同网销售、多元共享、齐抓共赢的格局。(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商务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三)培育产业龙头,促进行业升级
6.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具有全方位服务功能和市场运作能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实行区域化、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健全完善“鲜食玉米优质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政策资源向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集中,积极引导和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鲜食玉米资源、产品渠道的整合共享,发展壮大一批鲜食玉米优质企业,打造推广一批鲜食玉米主导品牌,形成引领吉林鲜食玉米产业健康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优质企业向鲜食玉米产业聚集,激发经济活力。(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7.培育产业发展联合体。发挥好政府、市场、行业组织和企业经营主体在品牌培育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按照“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愿、品牌共享”的原则,推动以优质龙头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协会组织为主体的吉林鲜食玉米协会建立和吉林鲜食玉米产业联盟重组。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合作社、种植区、销售区、科技、金融等多方力量和经济要素,用数字经济思维和实体经济方式,促进建立更为统一的鲜食玉米产业发展利益联合体。发挥市县粮食行业协会和鲜食玉米联盟组织作用,建立政府、行业组织和联盟成员沟通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各市、县级政府等)
8.强化产业科技赋能。围绕“品种优质、栽培提质、储加销稳质”,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与鲜食玉米产业对接,真正实现鲜食玉米全产业链的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构建现代化物流营销平台。加强企业管理层、技术工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大户、流通经纪人和农村电商业主业务培训,着力培养一批鲜食玉米产业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9.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鼓励鲜食玉米企业积极探索应用深加工技术,加大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力度,充分利用鲜食玉米口感鲜嫩、色彩丰富的特性,依托省内高校食品加工领域的研发能力,开发“全谷物”特色美食、全营养玉米冲调类食品和功能性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促进鲜食玉米产品结构升级和梯次增值,为产业发展提供丰富的产品储备,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喜好和需求,实现鲜食玉米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四)夯实生产要素,筑牢发展根基
10.推进规模经营。着力打造一批有引领、高标准、带动力强的典型基地。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和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积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推进鲜食玉米规模经营。依托农业科研机构,引导社会多元投入,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土地流转等途径建立原料生产基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各市、县级政府等)
11.加快新品种选育引进和示范推广。集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精准筛选和确定适宜我省种植的鲜食玉米特色优良品种。采取自主创新与引进相结合,开展优质鲜食玉米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应用和创新性研究。创新育种手段,加快鲜食玉米新品种选育。在省内优势产区建设全国鲜食玉米高标准品种试种推广基地,采取“科研+品鉴”的方法,每年度开展鲜食玉米品种观摩采购、专家评选活动,提高品种审定标准,开辟高品质品种推广“绿色通道”,加大优良品种培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筛选出适宜全省不同地域错峰种植的高产优质和适销对路的鲜食玉米优良新品种,且体现品种多元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各市、县级政府等)
12.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制定先进、实用、操作性强的模式化种植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流程全产业链吉林鲜食玉米质量安全管控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定鲜食玉米产品标准,推进各环节标准衔接配套,形成完整体系。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科技人员技术承包服务的运作模式,大力推广鲜食玉米标准化生产,逐步实现鲜食玉米生产的“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防控、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带动全省鲜食玉米产品提质增效扩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厅、省农科院,各市、县级政府等)
13.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结合智慧农业的推广,建立完善吉林鲜食玉米全程质量可追溯体系,跟踪和追溯鲜食玉米从种植到终端销售全产业链质量安全,构建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全方位管理监督智能控制体系。强化鲜食玉米品牌认证、标准执行及质量检测,形成完整的吉林优质安全绿色品牌鲜食玉米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鲜食玉米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严把生产源头质量关,加强产地环境监控和投入品监管。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鲜食玉米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产品合格上市。(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市场监管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1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鲜食玉米资源综合利用,支持企业实现鲜食玉米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产业附加值。鼓励玉米须和玉米皮的高值化利用、玉米秸秆还田和用于青贮饲料加工等,增加种植鲜食玉米的综合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畜牧局,各市、县级政府等)
15.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市场需求,建立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国家级重点平台与重点龙头企业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强新品种、新肥料、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联合攻关、引进试验及示范推广。建立及完善以科研单位为主体,以企业、合作社等为受体的科技实体化转化应用体系。聚焦专特用玉米产业发展中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加快专特用玉米适用技术的研发集成配套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加大对鲜食玉米品牌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支持鲜食玉米基地建设、订单农业、保鲜储藏(低温恒湿)库群建设。支持改造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中心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区域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支持开展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培育、宣传、推广、营销渠道建设、资质认证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新品种、新技术的科研创新,引进、示范推广和人员培训等。(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在我省采购原料或建立包装车间的全国经销商提供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落实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落实用地用电优惠政策,优先满足标准化鲜食玉米生产基地预冷设施、大型冷库、贮藏库、冷冻车间等设施用地需求,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农产品初加工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电力公司、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各市、县级政府等)
(三)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推行政府引导、农民主体、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支农项目资金要向鲜食玉米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倾斜。发展粮食供应链金融模式,提高鲜食玉米生产企业的融资能力,加大粮食信用保障基金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带动农户多、竞争力强、市场潜力大的联盟企业、龙头企业订单收购等重要环节创立开办多种担保方式的贷款业务,鼓励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重点扶持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鲜食玉米领域,增强产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发行等)
(四)强化组织协同推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各地政府应高度重视鲜食玉米产业发展,重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推进本地区鲜食玉米产业发展的具体意见,加强组织推动,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鲜食玉米各项建设任务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并发挥好相关协会商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形成协同发展鲜食玉米产业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畜牧局、省税务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级政府等)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