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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0-01770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20〕1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20-01770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2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20〕1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3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20〕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全面有效推进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珲春综试区)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定位

  基于珲春的区位条件及其功能定位,按照“立足珲春,面向东北亚”的思路,集聚资源要素,加强区域互补,努力打造珲春“一城、两区、多园”的跨境电商发展新格局。

  一城:围绕地处东北亚几何中心,连三国、通五国的区位优势,有效衔接日、韩、俄市场和资源,全力将珲春打造成为东北亚跨境电商商品集散基地、“双创”基地、售后服务维修基地。

  两区:依托珲春综合保税区和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引导建设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与“互联网+边贸”实践区,形成功能差异化定位和协同性发展,激发跨境电商创新活力。

  多园:统筹推进功能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东北亚通道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为依托,通过跨境电商服务行业带动制造业的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从而形成多个专业性功能型跨境电商园区。努力将珲春综试区建设成为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集聚区,加快抢占数字经济战略制高点,推进珲春产业经济实现转型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成为具有珲春特色的我省对外开放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集聚区为总体目标,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引进培育3家以上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打造3—5个功能型和产业型跨境电商园区,建设和改造一批跨境电商边境备货仓与海外仓,建设一批跨境商品展示线上线下体验店。建成珲春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珲字号”品牌产品,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形成百亿级的跨境电商交易市场。助推珲春成为东北亚地区最重要的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制造业、跨境电子商务融合的典范,促进珲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突出珲春口岸优势,创新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设“四大平台、七个体系”;突出珲春本地特色,围绕“一城、两区、多园”格局,首批选择珲春综合保税区和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为跨境电商两大先行区域,合力形成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与“互联网+边贸”实践区的双动力集聚板块;推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模式及其服务业态创新,全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探索跨境电商合作新机制,有效激活珲春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潜能。

  (一)搭建跨境电商四大平台。

  1.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单一窗口”建设,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机制,统一信息标准规范、备案认证和管理服务,推进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市场监管、邮政、交通、银行、保险、园区等方面与企业开展数据交换,形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信息管理模式,实现通关全程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建立企业和商品备案信息共享数据库,统一标准和要求,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

  2.搭建线下综合支撑平台。包括园区和项目支撑平台。园区支撑平台采取“两区多园”方式,建设珲春综试区线下综合园区。通过集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效承接线上“单一窗口”平台功能,优化配套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的联动发展。项目支撑平台通过建设一批在政策落实、服务创新等方面起到基础支撑作用的重点项目,推动珲春综试区建设,主要包括企业对企业产品供应链交易平台、外贸创新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云数据服务应用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平台、“珲字号”品牌化建设等。

  3.搭建人才孵化平台。开展政府、学校、协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培训基地。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引进一批知名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专业化、国际化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服务市场。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人才发展联盟,支持众创空间发展,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无缝对接。

  4.搭建创新发展平台。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创业创新,为创业人员提供场地、人才、技术等支持和创业平台孵化服务,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吸引有实力的跨境电商创新制造企业入驻珲春市,不断扩展跨境电商交易模式,推动服务业态持续创新。

  (二)建立跨境电商七大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服务中心的集聚和辐射效应,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信息壁垒,实现与跨境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仓储企业等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同时,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在数据共享平台统一发布入驻珲春综试区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相关数据,并共享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证照及相关证照材料等信息,实现数据汇聚。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的特点,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线上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发挥珲春市连三国、通五国的独特优势,充分利用长珲高铁、珲乌高速、中俄机场及俄朝10余个优良港口,在现有珲春—扎鲁比诺—釜山(新潟、束草)航线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跨境电商陆、铁、海、空国际运输线路,打造东北亚地区国际物流枢纽中心。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物流仓储网络、物流运营服务等系统,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电商信用体系。探索建设珲春市“跨境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设立各监管部门互评互认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经营企业、支付机构实行信用评级,对相关监管场所经营企业或管理者进行信用评估,形成“公共信用管理”负面清单。支持鼓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跨境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与认证服务,加快衔接全国统一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资源共享平台。

  5.建立质量安全体系。依托企业和商品的信息备案认证体系,建设珲春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建立备案企业信息共享库和商品溯源数据库,统一备案要求,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及评价等综合信息,实现商品进出口全流程可视化跟踪和交易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6.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明晰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系统。探索建立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和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简化统计分类标准;探索建立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依据进行统计、管理的新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监测制度;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多方联动的统计制度,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统计体制机制建设提供经验。

  7.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以流程节点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的专业风险分析,有效防控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四、重点工作

  (一)打造跨境电商核心区域。

  1.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以珲春综合保税区为核心,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完善及功能布局,重点开展“零售进出口9610模式”和“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适时开展售后维修业务,建立以保税备货、进口集散、出口集拼、仓储物流、展示体验、质量溯源、创业孵化等为特色的外向型产业体系。通过电子账册转换,实现区内货物与跨境电商销售平台的无缝连接。

  2.打造“互联网+边贸”实践区。以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为核心,发展适合中俄日韩边境贸易特点的电商新业态。重点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引导企业搭建线上边贸平台及线下边贸商品展示店,探索开展边贸“线下展示、线上下单”新模式,构建边境地区现代流通和跨境电商市场营销体系,降低交易成本,拓宽贸易渠道,扩大贸易规模。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与边境贸易融合,促进边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功能区建设。

  1.加快跨境电商载体建设。紧紧围绕珲春综试区建设目标,打造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和壮大珲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规模,在国内外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珲字号”品牌。积极鼓励各行业部门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招商方式和开发模式,充分利用现有海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园区,以及传统工业用房、仓储用房和部分物流闲置园区等存量资源,转型兴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加快推进珲春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聚和集约化发展。

  2.加快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建设。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综合服务配套,完善区域产业链和生态环境。支持营销推广、文化创意、平台建立、代理运营、培训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配套行业发展。充分发挥“虎豹之乡”和“珲字号”的品牌优势,使用统一地域品牌包装珲春电商商品,争创珲春绿色环保有机的优势农特品牌,推动珲春电商企业协同化、电商商品一体化发展,打造“互联网+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生态圈。

  3.加快跨境电商供应链基地建设。以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跨境电商综合产业园为重点,打造联通东北亚区域的陆、铁、海、空物流大通道,以国际间快速通关配送为核心,全力打造集采购、仓储、加工、包装、通关、展示、交易、配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供应链基地,实现“集结产品源头企业,直达终端消费者”的创新商业模式。

  (三)推动跨境电商模式及业态创新。

  1.推动跨境电商应用模式创新。鼓励构建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跨境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融合。结合区域特点,支持一批跨境电商企业在5G移动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领域进行融合应用与跨界发展。

  2.推动跨境电商服务业态创新。引进社交电商、新零售、全渠道营销业态企业,助推其在优势行业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引导行业营销渠道发展。重点扶持具有多国风土人情的直播电商、顾客对工厂销售模式及海外仓一站式服务等新型服务业,促进珲春本地跨境电商便民服务等新型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3.推动跨境电商物流配送创新。提高跨境物流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利用数字化应用技术,依托第三方物流、“单一窗口”平台等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供应商库存管理、准时配送等高端智能化服务。支持传统仓储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仓储、配送一体化,引导仓储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

  4.推动进口产品集聚分销模式创新。依托珲春综合保税区进口商品政策优势,建设以保税备货、保税展示交易、直购进口、特殊区域进出口等业务并重的“进口商品展示销售中心”。打造我省连通欧美地区的“海上新丝路”,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利用我省对俄朝海港与对俄机场进口货物,并在珲春综合保税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争取形成“港口(机场、陆路口岸)进口—保税存储—分拨—销售”完整的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体系。结合线下展示中心,推出跨境电子商务产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下单配送服务的线上线下结合展示体验平台。建设进口商品分销平台,提供销售支持、市场服务、结算服务、物流分拨、售后保障等一站式服务。

  (四)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育。

  1.加大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深入研究培育方向和重点课题,有针对性地重点培养,支持延边大学珲春校区、珲春职业教育中心和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设跨境电商相关课程,鼓励各类协会积极协助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完善课程,引导企业派员参训。分类培养一批跨境电商企业急需的技能型、创新型、管理型、领军型人才,形成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定制化联合培养的政府、学校、协会、企业合作新机制。

  2.提升跨境电商人才服务水平。强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开发、培养和服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境内外高端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专业化、国际化服务水平。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与人才发展联盟,推进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对接,建设开放共享的跨境电商人才服务平台。

  3.建立跨境电商“双创”支持体系。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引进和汇聚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人才。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平台和机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创新创业,建设跨境电商“双创”产业园,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加快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珲春市要成立中国(珲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商务、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外事、市场监管、统计、金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海关、税务、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等中省直部门要积极与国家部委沟通,协调解决珲春综试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珲春市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要突出重点、先行先试,抓紧形成第一批制度创新清单,持续探索推出更多的创新举措,争取尽早落地,确保珲春综试区建设早见成效、多出成果。

  (三)加大支持力度。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和产业基金的导向作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鼓励珲春市出台针对性强的扶持政策,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跨境电商领域平台建设、园区建设、人才培训和海外仓建设。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政、校、协、企合作,建立服务于跨境电商产业链的“人才定制化”培养机制,构建跨境电商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四)优化营商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珲春综试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创新制度、优惠政策等宣传推介力度,吸引更多企业在珲春综试区落户。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试验风险,推进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产业高端化和治理创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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