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
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明电〔2019〕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
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实体经济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在全省形成重视支持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社会氛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以下简称“万人助万企行动”)。为全面推进行动扎实有序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实体经济战略部署,结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万名机关干部走进万户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化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提振发展信心,全面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全省实体经济加快振兴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结合各地正在开展的服务企业工作,在各市(州)、县(市、区)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助企干部1万名,在全省范围选取1万户以上企业,以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企业为主,兼顾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重点企业。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自行组织助企服务行动,分别制定助企行动实施方案,分级分类组建助企工作组,采取定人、定责、定时限方式实施精准对接服务,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助企服务全覆盖,确保每户重点企业均安排助企联系干部。
(一)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聚焦规范优化各级政府行政服务行为,着力解决企业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依法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解决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不平等限制,解决企业在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支持企业项目建设。对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摸排,着力帮助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办理,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融资保障、用工用地、招标采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涉法诉讼等方面遇到的难题,推动重大项目尽快开工落地、投产达效。
(三)推动企业降本减负。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支持实体经济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企业降低融资、用电、物流、用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解决企业在煤、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企一策方式,集中推动和限期解决重点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历史遗留的节点问题,集中精力帮助企业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做好国家和我省各项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机制性、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和规范改进配套政策,营造良好惠企利企制度环境和氛围。
(六)推进企业改革发展。引导推进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推广精益管理模式,促进企业管理创新。
(七)助力高水平开放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大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对接国内外先进企业开展投资合作和兼并重组。推动企业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深化与浙江、天津等地企业对口合作机制,促进企业市场化投资合作,增强吉林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工作机制
省政府成立“万人助万企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统筹督促推动各地区开展助企服务行动。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万人助万企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助企行动工作体系和问题化解机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省政府将加强对各地助企行动的跟踪督导,协调解决各地助企行动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建立省级助企行动推进机制。成立省“万人助万企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和融资服务、投资项目、营商环境、法律事务、要素保障5个服务功能组,负责分类解决企业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领导同志结合落实省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分工,率先开展助企服务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建立助企行动工作推进机制。
(二)建立助企行动专项督导机制。由省政府督查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从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各抽调1名处级干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制定助企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全省助企行动的组织实施和跟踪督导,定期调度各地区助企行动进展情况,定期汇总企业需求、梳理存在问题,推动涉企问题协调解决。加强各地助企行动督促考核,定期公布反馈助企服务成果。
(三)建立企业问题分级分类解决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分层分类办理。其中,在市、县级层面能够解决的问题,由相关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定的工作专班或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协调解决;属地无法解决的,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报省助企行动综合协调组,省综合协调组根据问题分类和部门职责转交省级相关服务功能组办理;省级服务功能组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省“万人助万企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四)建立企业问题清单销号督办机制。对企业问题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建立问题收集、难题报告、分办交办、销号管理等工作清单,明确问题化解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解决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企业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建立“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各地“万人助万企行动”问题化解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加强对具体问题协调情况的跟踪落实,对已协调但落实不力的问题由省政府督查室重点督办。
四、工作要求
全省“万人助万企行动”从2019年7月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持续开展一年半时间。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一)抓紧启动实施。7月下旬,各市(州)、县(市、区)要分别制定“万人助万企行动”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各自成立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构,落实服务企业名单,抽调助企干部,组建助企工作组。各地区要统一组织助企干部集中培训,明确助企行动要求、对接方式、对接内容、企业问题处置机制等。确保从7月份开始助企干部能够全部深入企业,各职能机构能够有序运转。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助企行动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检验干部作风大整顿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载体,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参与助企行动。定期公布反馈助企服务成果,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强化纪律约束,对工作不到位,服务搞“花架子”“走过场”的干部,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点鲜明的宣传方案,对服务推动企业发展过程中涌现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经验、树立的新典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持续报道,特别是要大力宣传企业对此次行动的评价和感受。同时,要注重总结提炼行动中的特点和亮点,积极向各类媒体推介,争取更大舆论支持,不断扩大我省各级干部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