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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1015
分  类: 综合政务;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三批)的通告(吉政明电〔2018〕17号)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8〕1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1015 分  类: 综合政务;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10月09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三批)的通告(吉政明电〔2018〕17号)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8〕1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0月1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

清单(省级)(第三批)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8〕17号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省政府决定,公布《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三批),共涉及22个部门、301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承诺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确保实现“只跑一次”。凡是清单内事项,群众和企业办事无法实现“只跑一次”的,可拨打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吉林省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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