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辽河三江口地区省界堤防梨树县段
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
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8〕9号
为做好辽河三江口地区省界堤防梨树县段治理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前期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和相关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辽河三江口地区省界堤防梨树县段治理工程征占地范围包括梨树县境内的东辽河左岸堤防和东辽河支流兴开河堤防,两段堤防首尾相连,堤防现状长度3.489公里,工程涉及梨树县刘家馆子镇大力虎村。该工程建设征占地为上述范围内堤防迎水侧堤脚外10米、背水侧堤脚外10米,护岸占地宽度为20米。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辽河三江口地区省界堤防梨树县段治理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相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