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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0851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城乡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8〕1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8-00851 分  类: 卫生、体育;卫生;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年01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城乡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8〕1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30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平市城乡

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吉政函〔2018〕13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四平市城乡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请示》(四政文〔2018〕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四平市城乡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

城乡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你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2018年3月底前按新体制运行。要确保平稳实施,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做好涉改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工作有序进行,业务无缝对接,上下协调顺畅,使广大群众看病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快捷。要做好舆论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办法,更好地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使改革试点取得更大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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