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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2-0051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年鉴2013卷撰稿和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2〕159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2〕159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2-0051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2年12月23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吉林年鉴2013卷撰稿和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2〕159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12〕159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23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吉林年鉴2013卷撰稿和

彩页征集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函〔2012〕15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单位:

  《吉林年鉴》是省级综合年鉴,是年度内我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的真实记录。作为省委、省政府的省情年度公报,每年一卷,连续出版,2013卷是第27卷年鉴。《吉林年鉴》以信息含量大、权威性强的特点,为宣传吉林、推介吉林,促进吉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要咨政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吉林年鉴》2013卷的撰稿和彩页征集各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吉林年鉴》2013卷撰稿工作

  《吉林年鉴》全面反映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涉及部门、行业、单位众多。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为《吉林年鉴》供稿是各部门、各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各撰稿单位对《吉林年鉴》撰稿工作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反映2012年度本单位、本部门的新变化、新业绩、新经验,重点记述年度内各行各业的大事、要事、新事。各供稿单位要对稿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上报稿件的质量,并于2013年3月30日前将稿件报送到吉林年鉴编纂委员会编辑部。编辑部依据相关规定,对正文所刊图文稿件发放稿费。

  二、做好《吉林年鉴》2013卷彩页征集工作

  年鉴的彩页是正文内容的补充,是形象化的省情资料。《吉林年鉴》2013卷的彩页征集工作将于2013年2月20日开始。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把在《吉林年鉴》上刊登彩页作为展示自己、推介吉林的一条重要渠道,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为推介吉林、宣传吉林、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吉林年鉴》2013卷编纂大纲由吉林年鉴编纂委员会另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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