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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2-00477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吉政函〔2012〕168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2〕168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2-00477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决定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吉政函〔2012〕168号)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2〕168号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2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

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 

吉政函〔2012〕16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夺取了支援抗震救灾、赴疆维稳、抗洪抢险、清网追逃等急难险重任务的全面胜利,为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甘于奉献的优秀人民警察。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公安民警的积 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政府决定,授予王树新等10名同志 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和奖金。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职守,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扎根基层,爱民惠民,踏实肯干,甘于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立警为公,执法为民,顽强拼搏,争先创优的优良作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发展,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 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名单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 

吉林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名单 

(共计10名) 

  王树新 德惠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 盈 吉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树春 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局长

    王仲辅 辽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社区民警

    刘春龙 通化县公安局快大茂派出所所长

    许 杰 临江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吴雪峰 松原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郭福兵 白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追逃大队副队长

    郑洪权 图们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金 炫 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副团职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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