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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704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2014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3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704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2014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3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14〕36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24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2014年

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4〕3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2014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4日

吉林省2014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全面完成2014年全省服务业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启动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旅游、文化产业等十大工程,推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谋划一批服务业重大载体项目,全面开展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促进服务业提速增效、转型升级。

  二、发展目标

  2014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实现4920亿元,增长7.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十大工程。 

  1.现代物流业提升工程。抓住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契机,以东北亚物流大通道为依托,加快长春空港、松原内陆港、白城内陆港等陆(空)港建设。合理布局建设现代物流业重大项目,重点支持吉林金泰钢材物流中心、吉林市危险化学品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长春二道国际物流园区、大岭汽车物流园区、珲春国际物流园区等加快建设,推进长春快递园区项目落地,促进物流园区有序健康发展。优化和完善“铁、公、空”多种运输模式构成的物流基础设施平台,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积极推进与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推进珲春对外通道航线开辟建设,延伸国际物流网络,鼓励长春锦程世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参与中塔石油有限公司在塔吉克斯坦建设“和力炼化厂”项目,组织“吉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吉林省对朝企业联合会”对接,引导省内大型物流企业参与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区建设。全年物流业增加值实现840亿元,增长9%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

  2.信息服务业振兴工程。深入推进宽带吉林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和普及应用,抓好4G网络搭建和商用,全面实现行政村通宽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开展增值电信服务。大力推动信息兴农,建立涉农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基于云平台技术面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以工业软件和嵌入式软件为核心,围绕汽车、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医药等优势支柱产业,重点支持计算机辅助研发和制造软件、企业生产过程管控一体化软件、现代物流管理系统等软件。组织实施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围绕畜牧业养殖、屠宰、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推动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引进安徽朗坤物联网公司与皓月集团、精气神、广泽乳业等企业开展合作。推进长 —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重点支持长春市、吉林市、长春净月开发区、欧亚e购、购够乐商城等一批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培育好汇购、袜易网等一批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引进阿里巴巴(B2B)、当当网(B2C)、淘宝网(C2C)等一批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推动大型百货商场、连锁经营企业建设网上商城。重点推进吉林省客户联络产业基地、长春远方实业集团软件研发中心、吉林云计算产业园等15个重大项目建设。2014年,预计全省通信业务总量完成267.2亿元,增速6.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实现370亿元,同比增长20%左右。(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3.金融业拓展工程。扩大融资总量,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挖掘债券市场融资潜力。完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继续做好域外金融机构的引进,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实现在省内新增注册基金或基金管理企业数量达到10家,注册(认缴)规模达到10亿元。推动省内企业股权流转,力争3户以上企业赴吉林股权交易所挂牌上市,通过省内产权市场融资超过25亿元。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深入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打造金融服务有效载体,建立融资服务对接机制,搭建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长春金融总部基地建设。力争2014年在证券市场实现上市企业数量不少于3户,上市融资额不低于45亿元,新增3—5户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开展农房保险、农村治安保险、农机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争取在我省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加快发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道路交通承运人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根据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推动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继续推进信用吉林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建设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14年金融业增加值预计实现36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突破2.5%。(牵头单位:省金融办,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保监局、吉林证监局)

  4.旅游业壮大工程。实施“12345工程”,即:建设“一个目标”,实施“两大战略”,推进“三项建设”,促进“四个统筹”,实现“五个突破”。加快建设万科松花湖国际旅游度假区、长白山广泽旅游度假区项目,积极推进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示范区、双阳国信奢岭乡村都市等项目建设。在旅游重点城市、交通要道节点力争开工建设10个旅游营地。培育房车旅游、帐篷营地、休闲农业、森林人家、康体养生、健康养老等新兴业态。加大松花湖、白山湖、红石湖 “三湖 ”等水上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力度。力争到2014年年底,长春机场航线基本覆盖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新增10个重点地级客源城市航线,全省航线达到128条,国际国内通航城市达到85个。抓好1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20个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建设。在长吉图沿线打造净月潭、北大壶、莲花山、松花湖等十大特色旅游度假区。推进珲春 “大防川国际旅游合作试验区”建设。2014年,预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11947万人次,增长15%;旅游总收入实现1847亿元,增长25%以上。(牵头单位:省旅游局,配合单位:省经合局、省发展改革委)

  5.文化产业提速工程。发展壮大国有文化企业,推动长影集团、吉林出版集团股份公司股改和上市步伐,支持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进一步壮大规模。实施百强文化企业培育工程,对有优势、有潜力的骨干文化企业给予重点培育。继续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园区评审认定,进一步规范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巩固提升“吉林歌舞”、“吉林电视剧”、“吉刊”和“双效图书”等文化现象和亮点,不断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启动长吉图文化产品对外加工和文化服务贸易产业带建设,认定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重点项目。在影视制作、新闻出版、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领域选择确定100个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项目,建立“吉林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在资金、政策、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积极推进东北亚出版基地、长影世纪城二期、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二期、东北亚文化城二期、松江河文化产业园区等一批带动示范效应强的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数字媒体与文化艺术融合应用示范工程、交互式虚拟现实体验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互动电视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培育数字电影、三维协同设计、3D打印、移动互联网、人机互动、数字灯光等文化科技新兴业态,打造以付费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发平台。启动长白山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建立吉林省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预计实现500亿元以上,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

  6.商贸流通业转型工程。围绕“五个发展”,深化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促进商贸零售业升级。支持欧亚集团等大型商贸企业升级零售业态;支持发展城市商业综合体、社区配套商业设施,推广专业店、专卖店、工厂体验店、奥特莱斯等新兴业态。培育骨干特色专业市场。实施“三九工程”(升级改造9个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9个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9个县级农贸市场)。开展“直供直销”,支持“南菜北运”,蔬菜直营连锁店达到100个。做强商贸物流业。加快推进长春市物流配送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和吉林市等中心城市物流配送工作进度。实施“712”城市配送项目(升级扩建7个城市配送中心、100个配送末端站点、2个服务平台即公共信息和车辆集中调配平台)。实施物流示范带动工程,指导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开展县级物流示范城市建设。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10个乡镇商贸中心和直营店。发展连锁经营,鼓励欧亚集团、远方超市、新天地超市等大型企业发展商超连锁,提高流通业质量效益。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支持餐饮业、医药行业连锁发展。壮大商贸服务业。建设新型社区商贸服务体系,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7.房地产业升级工程。鼓励房地产企业投资建设中低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活跃存量住房和租赁住房市场,支持自住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构建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扶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起草《吉林省房地产交易条例》,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及税收政策,加大对首套房的信贷及税收支持力度,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房地产。加快房地产企业发展。落实无籍房屋登记、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地下车库登记、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收费行为以及企业减负等政策措施,加快开发投资建设进度。加强物业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社区开展保障性物业服务,通过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满足不同层次需求。2014年,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000亿元,增长10%,商品房销售面积22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8.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规范监管、创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等措施,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烟气脱硫脱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提高工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完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提高回收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建设分拣技术先进、环保处理设施完备、劳动保护措施健全的废旧商品回收分拣体系。完善再制造旧件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重点发展集研发、设计、制造、工程总承包、运营及投融资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着力培育综合环境服务龙头企业。推进环境咨询、清洁生产审核咨询评估等环保服务业发展。推动环保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开展关键技术工程示范,加快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环保服务业标准体系。2014年,实施节能环保服务业重点项目20个。(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环保厅) 

  9.养老服务业扶持工程。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和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土地、税费、投融资等政策措施。深化养老体制和管理方式改革,重点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探索建立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逐步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4万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积极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加强养老服务培训,在岗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超过50%,新招聘的养老护理员上岗前100%培训,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超过40%。依托国家远程培训网络,开展初级养老护理员远程培训,培训人数占在岗养老护理员总数的20%以上。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及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2014年,建设公办养老机构34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0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500个。(牵头单位: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吉林保监局)

  10.健康服务业推进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社会办医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支持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等社会资本举办非公立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举办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康复医疗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及城镇举办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同等待遇。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积极争取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全面推进21个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医院集约化管理模式,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之间检验结果互认体系。推进医疗与养老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服务。开展健康体检及咨询服务,加强各级各类健康体检、咨询机构建设,引导体检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健全医疗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的实施,提高健康医疗服务业标准化水平。推进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扎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可追溯体系建设、废弃食用油监管、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地方法规标准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等七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促进服务业其他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1.农业服务业。加强农技推广服务,抓好重大增产增效技术推广示范。积极培育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建设100个全程农机化整村推进示范村,6500个5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100个高标准现代农机合作社。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实现“4个3”目标任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000名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3万户以上,组织培训骨干专业农民30万名以上,培训农业生产明白人300万人次以上)。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力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万家。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短信、吉林农网网站群三大服务平台,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扩大农资经营覆盖面。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培育农资、再生资源、日用品、农副产品等领域的龙头企业。推进配送中心建设,打造农资配送中心、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烟花爆竹配送中心,构建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现代经营网络。推进终端网点建设,加快实施“小超市、大连锁”战略,建立农村连锁经营终端网点。2014年,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6%,阳光工程培训农民13万人;新网工程连锁门店达到10050个;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社区服务中心)2255个。(牵头单位:省农委,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畜牧局、省供销社、省妇联)

  2.科技服务业。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发挥医药、汽车零部件、农作物育种等三个公共服务平台重要功能,在重点领域建立新的公共研发平台。加强对市县科技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和支持,重点推进东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科技文献平台、吉林省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搭建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物权融资登记托管交易平台和债券融资增信平台,积极争取设立科技银行。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有效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搭建互利共赢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金融服务环境。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能力建设,建设吉林省技术交易市场。大力培育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投资融资、科技信息等中介机构,培育发展技术经纪人。积极培育技术经纪人协会、技术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等组织,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开展技术经纪活动,支持创建民营技术经纪机构。2014年,通过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科技中介机构开展科技服务业项目500项以上,新增国家级或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家,签订各类技术合同3000份,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信息化厅)

  3.会展业。规划构建“一核一轴多点”的会展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功能,使其成为促进东北亚各国政府间对话交流的重要渠道、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中日韩自贸区建设的重要载体、中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东北亚各国人文交流的重要通道。巩固提升“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展会项目,将其打造成国际性品牌展会;加快培育和策划新的区域性特色展会,重点培育中国延吉·图们江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 ·长春进口暨高端消费品博览会、中国 ·公主岭玉米产业博览会、中国 ·辽源国际袜业交易会等新兴展会。继续培育和壮大会展主体,支持长春市百瑞国际会展集团、吉林省盈和商务会展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发展。2014年,举办各类展会活动超过155项,会展业直接产值23.5亿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收入215亿元,三项指标同比均增长8%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4.家庭服务业。以促进就业、服务民生为宗旨,抓好规范化和职业化“两化建设”,全面提升家庭服务能力,保障家庭服务供给。开展职业培训,提升从业技能,鼓励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创业,鼓励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企业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失业人员、进城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给予创业、就业扶持。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工作技能。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品牌创建活动,树立知名品牌,培育品牌企业,带动家庭服务业发展。2014年,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2万人,从业人数达到19万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妇联)

    (三)促进地区服务业加快发展。

  把握加快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机遇,重点抓好长春、吉林、延边等地服务业发展。长春市继续实施工业服务业双拉动发展战略,突出抓好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重点发展电子商务、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一代信息等高技术服务业;打造宽城区铁南商贸文化旅游区、环铁时尚活力区、中央广场现代商务区、新兴服务支撑区、东北亚现代物流园等五大发展区域;抓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等20个孵化基地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要素加快集聚。吉林市突出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信息服务、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推进中新食品物流园区、危化品物流集聚区等大型园区建设;推动亚琦国际物流商贸城、欧亚商业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城市商业布局;加快区域性云计算产业基地和软件外包基地建设,抓好意帮数据中心、大仝软件基地、中讯软件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发展,全力推进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延边州充分发挥区位、语言和口岸优势,加快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俄、朝毗邻地区港口功能,积极培育物流市场中介组织和物流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产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数据服务和信息服务业,积极推进跨境旅游、边境游、民俗游和珲春防川国际旅游。支持其他地区根据本地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业。四平市加快 “四平商域港 ”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建设铁东、铁西、经开区三个物流园区以及通达物流、君汇石油物流、富达冷藏物流、陶瓷物流等项目建设。辽源市大力推动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的商贸服务业,培育商贸服务重点企业,完善辽源市家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家政、医疗保健等服务业。通化市加快江南新区商务服务区、长白山医药物流中心、辉南县金川国际旅游度假集聚区建设,发挥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白山市加快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推进抚松万达南区长白山广泽旅游度假区项目、万达北区的长白山鹿鸣谷生态度假区、抚松县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滑雪场等重大项目建设。松原市发挥地域、民族和生态特色,加快建设旅游名城,推进查干湖旅游资源全面开发。白城市着力打造湿地风光游,加快推进向海景区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完善白城内陆港建设运营,建设综合物流产业园。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加快旅游产业的整体培育和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打造绿色品牌,推进生态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及长白山管委会)

  (四)加强重大项目和载体建设。

  重点推进700个亿元以上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现代物流、农业服务、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围绕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建设;围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着力推进商贸流通、健康产业、养老服务、旅游、文化、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项目谋划,进一步增强全省服务业的发展后劲和内生动力。加强载体建设,集中推进中东新生活城市广场、万达城市广场、长春活力城等50个城市综合体建设;打造川渝文化风情街区等20个特色商业街区;继续滚动建设长春东北亚艺术中心、长春宽城汽车贸易物流园等3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州及县、市政府,省经合局)

  (五)着力推进服务业改革创新。

  在2013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营改增”政策,加快推进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作,力争全年完成300户企业剥离(见附件2),促进剥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拓展研发设计、创意策划、现代物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企业经营活动向服务化转型。积极推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将其打造成为示范全国、带动全省的服务业创新实验基地。继续推动16个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利用闲置楼宇和老厂房建设创意产业园区、通过土地置换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新城等10个方面开展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带动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州及县、市政府,省工业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国资委、省质监局,试点地方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重点推进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高技术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行业的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30—40项服务业地方标准,构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的吉林特色服务业标准体系,引领和支撑我省服务业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加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选择15—20户企业创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增强试点企业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牵头单位:省质监局)

    (七)加强品牌培育。

  支持和帮助服务业主体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加强服务业商标行政指导,引导服务业主体制定商标发展计划,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加强商标保护,推进服务业商标品牌提升和发展。确立培育5个二级广告资质企业、2个一级资质企业。(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八)优化发展环境。

  完善服务业工作推进体系,建立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协调互动、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紧密跟踪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政策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有关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和促进信息消费的各项政策,围绕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十大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场准入、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增强政策的含金量和可操作性。引导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新型业态谋划和培育、集聚区建设等的支持。围绕服务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编制《2013年吉林省服务业发展报告》,为推动服务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调度分析。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推进组框架下,完善服务业重点地区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服务业运行情况,特别是各地区、各行业指标完成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步工作部署。协调推动相关地区和部门抓好本地区、本行业运行,促进企业提速增效,完成好阶段性目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完善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体系,做好6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月度监测。做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等统计直报企业数据上报工作,及时掌握汽车、石油、烟草等的销售情况。加强名录库管理工作,按“先入库、后出数”原则,准确界定服务业企业规模。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查清服务业企业详细情况。做好服务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究,把握各项经济指标,从多角度考量各项统计数据,着力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牵头单位:省统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委、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畜牧局、省烟草专卖局、省供销社、中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

  (三)开展人员培训。深入实施吉林省百名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继续实施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培训计划。加强对全省从事服务业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服务业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发挥领军作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及县、市政府)

  附件:1.2014年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计划

       2.2014年企业剥离非主营业务任务目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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